第94章

作品:《快穿之做好事不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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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这么过着也不是个事儿。看前两次任务吧,自己好歹学会了梳头、化妆、打络子、绣简单的花、做小点心、下围棋……细细一数还是学会了很多的技能的。

    这一次呢?难道说我学会了搂草、摘野菜?

    这需要学吗?

    淑清左思右想,决定学书法——第一,家里有现成的老师,二哥焦仲卿;第二,家里有应该有现成的纸笔,毕竟蔡伦应该是早早就发明了纸张;第三,现今的社会风气并不禁止女子识字;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淑清最喜欢的字体就是隶书。[$>>><<<$www..l]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淑清当晚在饭桌上弱弱提出自己的要求,焦母一向是宠爱女儿的,二哥也对妹妹是无原则溺爱。

    淑清学写字,e√。

    虽然小何氏蠕了蠕嘴巴,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开始学习之后,淑清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二哥拿出的,果断还是竹简。

    原来,蔡侯纸发明不足百年,现在纸张的造价很高,大部分百姓还是用竹简的。

    淑清泪奔: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这个事情告诉我们,事前必须做功课!

    好在淑清一向是既来之则安之的性子,穿越都吓不倒她,写竹简也是件很新奇的事嘛。

    习字对于淑清来说,既是简单事,也是难事。

    简单的是,象形、会意千百年来,汉字都是那个理,从前的淑清爱看小说、漫画,繁体字能认得七七八八。

    困难的是,毕竟写了简化字十几年,字体已经有了自己的特性,骤然练习隶书,总是把握不准风骨。

    反倒是焦仲卿夸赞妹妹有天分、识字快、字体构架大气,多加以练习,必定能自成一派风格。

    冬去春来,已是建安七年。

    焦淑清七岁了。

    这一日,二哥回家之后向焦母回禀,自己看上了庐州郡乡间刘员外的女儿。想要焦母上门提亲。

    其实焦母早早就在替二儿子物色媳妇了,可是当儿子这么郑重提出来自己看中了姑娘家之后,心里又颇不是滋味。

    一来想着儿大不由娘,注意越发大了。二来想着这刘家姑娘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模样的,居然让儿子主动要自己提亲去。三来又觉得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子这么着,不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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