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皇斗(二)
作品:《斗罗之黄金圣衣》 [一起品小说 请记住www.17pxs.com 手机版访问 m.17pxs.com 无弹窗小说网]
得到了白歌的保证,老敖总算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大师皱眉道:“小白,你总这样做,对他们的磨炼并无好处。”
白歌轻笑一声:“我说过了,不杀人,不见血,他们永远都只是在小孩子过家家。
根本算不上实战。
但是,让十二岁的小孩子去杀人,不是脑子有坑,就是想毁掉他们。
为了抢夺魂环,魂骨,背叛的情况实在数不胜数。
那种情况下,敌人,是奔着要你命去的。
这才是实战。”
白歌轻笑了一声,接着道:“而比赛永远是比赛,首先第一条就是不许伤人性命。
这便意味着,你出手释放魂技之时,会下意识地收力。
因为打死人就输了。
你所谓的全力战斗,只是你以为的全力罢了。
所以,在我眼中,这样所谓的实战,价值不大。”
白歌冷笑了一声:“我当初之所以逼狂战队进行生死斗,就是为了让你们好好看看,真正的实战是什么样的。
结果你们呢?丢人!沐白勉强忍住了,回去吐的。
奥斯卡忍到一半,没扛住。
胖子,你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把眼睛闭上,真有你的!”
马红俊被训得像个鹌鹑,缩在一边。
“你是强攻系战魂师,保护队友是你的责任!”
白歌盯着他们:“男人,挡在女人前面,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跟实力无关!
哪怕,你是个没有魂力的普通人,哪怕你面对的敌人,是封号斗罗!”
这也是白歌不太看得上大师的原因,尼玛,丢下柳二龙一个人跑了,这特么算怎么回事?
柳二龙的父亲,也就是大师的二叔更渣,玩完了就不认账了,提起裤子走人。
然后过了十几年,跳出来跟柳二龙说,你是我闺女。
害柳二龙跟大师有情人终成兄妹。
但这事真的不好说。
即便以白歌前世的道德法律观念,近亲结婚也是不允许的。
所以,凭良心说,斗罗第一渣男还轮不到大师,应该是大师的这个二叔。
至于比比东,八成的责任是密室斗罗千寻疾不当人。
比比东把你当师父,当父亲,你倒好,想当人家丈夫。
要不是千寻疾,指不定大师这会儿连孙子都会打酱油了。
所以,千寻疾跟那个被一笔带过,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大师的二叔,才是真渣男。
大师悲剧,本质上是弱者的悲哀!
至于那句“没有废物的武魂,只有废物的魂师。”
在白歌看来,马红俊对比斗二的马小桃,那就是个废物!
马小桃一直修炼到了魂帝,都没肯用那种方式,发泄邪火。
这姑娘,是真的让人佩服。
大师修为提升不了,转而研究理论,他在努力地证明自己。
他们努力了。
马红俊呢,没事往勾栏跑,直到没法带白沉香上神界,才知道后悔。
原著写得很清楚,大师的理论是公开发表的。
普通平民魂师受各大世家,宗门影响,不相信大师的理论。
而这些世家,宗门,自个却一个个私底下把大师的理论背得滚瓜烂熟,再按大师的指导手册,去给自家的子孙配置魂环。
这就是为什么原著里,好像,是我们义不容辞,必须扛起来的责任。
一代代绵延不绝的读者,才是网文真正的根基。
要是没了读者,呵,网文才真的死定了。
有读者评论说不知道第一章梦比优斯气息和骑士气息是啥?
我想哭,现在的孩子可怜到奥特曼都没看过了吗?
这就是读者,观众粉丝断代的后果。
也是看到这条评论,我这章为大家还原了一些我印象里广为传播的错误说法。
某些事成为风潮,不代表他就是的对的。
跟风容易,但我不想,也不愿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
那和我们讨厌的,有区别吗?
如果将来,网文也变成这样,那便是网文的死期。
请不要在我的文里,提其他同人的二设,我不承认。
ps:这章水,所以今天三更,下午,晚上,还各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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