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泠瞿出现!大逆转!(2)

作品:《落跑逃妻很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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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大薄屏电视机里正放映着周星星的新作“西游降魔篇”,讲述的,是玄奘年轻时与一个降魔人的故事。(www..l小说)

    影片正放映到“听话符”被风吹到了玄奘背后,让他身不由己地对着那两个目瞪口呆的山贼大跳艳舞。她看着心里欢快,大笑的时候不小心把手里的薯片洒落在了身下的意大利沙发上。

    男人把弄好的饭菜端好放在饭桌上,走出来想要喊她吃饭,看见心爱的沙发被她如此糟蹋,双眼不禁瞪得比牛眼还大。

    “慕沁!我要杀了你!”

    女人听见怒吼声吃了一惊,顺着他的目光望向了自己坐着的沙发。立马将上头的碎屑全部往下一扫。没想到,另外一声更为高昂的怒吼再度升起。

    “我的地毯!”

    好吧,她差点忘记了沙发下面还铺着地毯。

    这人也是,装逼装到这种程度她还是第一次见。沙发下铺什么地毯啊,闲得蛋疼!

    她站起身来,无视地毯上的碎屑,从手里的乐事又掏出了一片薯片塞到嘴里。

    “我明天帮你用吸尘器吸干净,行了吧?”

    男人的脸有些难看,但迫于风度不好发泄,只能咬牙切齿地开口。

    “不用了,我自己等会儿收拾。”

    昨天她把碎屑扫落在地毯上时也说会收拾干净,结果她是收拾了,但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他竟然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好几片残留下的碎屑。

    她的所谓“干净”,他实在不敢恭维。

    女人耸了耸肩膀,把电视机里的影片按了暂停,然后把空了的乐事袋子往垃圾桶丢去,而人则在饭桌前坐了下来,准备用餐。

    男人努力去忘记沙发和地毯上的碎屑,走到饭桌前一块用餐。

    四菜一汤,都是他亲手下厨做的。(WWW..l色香味俱全,是她给予的评价。

    虽然已经干掉一包乐事薯片,但她的好胃口仍在,男人的厨艺很好,甚至比她好上不知道多少倍。记得她问过他,既然做菜做得这么好吃,为什么不去做大厨?

    而当时的他一脸的嫌弃:“厨房很脏很乱。”

    是的,眼前这个装逼的男人有严重的洁癖。所以,他的屋子容不下一丝的脏乱,因为,他会疯掉的。

    她觉得有洁癖的男人都很变态,但是,有一个好处,就是自己还没来得及动手清洁,身边的这个男人就已经按耐不住先动手收拾了。

    这样一来,多省力气啊!

    这是她住在他地盘三天得出的结论。

    三天,说快不快,说慢不慢。

    却让她,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吃了晚饭,她理所当然回到沙发上继续看片子,男人也理所当然收拾碗筷然后洗干净。待他把碗筷洗干净后,便拿了吸尘器出来,仔细地吸着地毯上她留下的碎屑。

    他向来都是一个人住,也习惯了自己处理家中的事情。只是没有想到,自己终有一天会被眼前的这个女人缠上,死活都要赖在他的家,然后,本来一个钟头就能搞定的卫生,便成了两三个钟头才能搞定,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找他麻烦。

    就算她是故意的,他也认了,谁叫他当初得罪了她。

    男人收拾好一切后就坐到了她的旁边陪她一起观看,斜睨她一眼,瞅见她双眼红红的,嘴角不禁抽搐起来。

    电视机里的影片,逐渐演到了尾声。

    女降魔人为了保护玄奘,坚定地站在了玄奘的前头。玄奘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在自己的面前,甚至是在孙悟空的手里变成闪烁着亮光的碎片,不余一瞬的完整。

    临死前,玄奘想起了女降魔人曾经说过的那句“女孩子闭上眼睛就是要你亲她嘛”的话,流着泪亲吻女降魔人的嘴唇。

    这一幕,让她的泪彻底崩塌。

    或许,有些人真的要在离开后才懂得这个人对自己的重要性。只是,如果没有恰时地把握,就再也没有后悔重来的机会。

    那首舒淇演唱的“一生所爱”听着格外忧伤,她用纸巾擦了擦眼角,终于发现坐在身旁的男人。

    “你为什么没有哭?”

    闻言,男人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

    “我为什么要哭?”

    “难道你不觉得感动吗?”

    听见她这么问,他懒懒地斜睨着她。

    “男人流血不流泪听说过了没有?不到伤心处,男人是绝对不会流泪的。对我们来说,流泪代表懦弱,谁会想做懦弱的男人?”

    “谬论!”

    男人不想跟她争,毕竟古话有云,好男不跟女斗,他自认绝世好男人,当然不会像个长舌男一样跟她争辩些什么。

    影片终于完了,女人抬起头看了眼墙上挂着的时钟,忍不住开口提醒他:“快九点了,你还不出门吗?”

    男人也明显意识到时间,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进卧室换衣服。没过多久,便重新走了出来。

    贴身的黑色西装,把他身材的修长衬托得无与伦比。他的头发是最纯粹的黑,没有一丝的杂色,不长也不会太短,干爽利落。

    这三天来,他都是在晚上九点左右穿着差不多的衣服出门。

    慕沁抽空瞥了一眼,倒三角的的完美比例,这样的男人走在街上,回头率是百分之百的。

    难怪,会成为公关店里的头牌。

    其实,这也是她的猜测。毕竟大半夜的,谁会穿着西装出门?在这个时间点穿成这样出门的,除了男公关还会有谁?

    男公关,这是比较好听的说法,而最普通的说法就是――鸭。

    当然,他的职业她不敢问出口,毕竟做这样行业的人都是对自己的职业避而不谈的,总觉得这样的职业见不得光。

    她虽然没接触过,但也懂得这样的道理。她猜想,这个男人是一个人住的,应该是没有家人,为了生活好一些,只能出卖自己的肉体来换取金钱,毕竟他拥有如此出色的外表,不出卖实在是可惜了点。

    而关于头牌的猜想,是因为上次在路上看见他上了一台很名贵的车子。这样的外表,理应让那些寂寞的有钱女人深深迷恋,所以,他才会住得起这样的房子,甚至还住得这么奢侈。

    另外,她也没忘记当初她跟他同睡在一张床上的事。那件事是墨兰安排的,而他也承认了确实是收了钱办事,再加上她两次都是在“sexy”里见过他,所以,她得出了结论。

    眼前的这个男人,他在x市最出名的夜总会“sexy”里当男公关,甚至是头牌。他每天白天在家是因为他要睡觉,每天晚上九点左右出门是因为他要去“sexy”上班。

    慕沁怎么都没想到,三天前的出逃,竟然会让她误打误撞地遇见了那天晚上跟她睡在同一张床上、随后日子里她努力寻找始终无果的男人,泠瞿。

    她也没料到,这个她怎么都找不到的男人,竟然一直以来都住在她楼下。

    很戏剧化有没有?

    想找时,她怎么都找不到;不想找时,他却又偏偏冒了出来。

    慕沁清楚地记得,三天前,她还被苏南易囚禁在十八楼的屋子里。那天她告诉李妈要搬回主卧,待李妈退出房间后,她便走到露台上,往下俯视可怕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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