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至少有五十年,我的誓言不会消失吧。

作品:《你是岁月派的星星糖

    李晓澄念大学期间,一直在为振兴篮球队奔波。

    她怕霍昕和混混男友走得太近被带坏,就托人给霍昕找份兼职打发时间。

    最后,霍昕选中了这家咖啡店。

    霍昕长得漂亮,又肯吃苦学技术,所以当时咖啡店的生意一直很好。

    李晓澄也经常过来玩,有时帮忙擦桌子,有时过来写作业,偶尔也带人来消耗库存。

    遇上刮风下雨的天气,不管多麻烦,她都会过来接霍昕。

    那时候的她们都少不更事,真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想到这里,李晓澄撕开吸管包装,无情地戳破塑封,喝了一大口柠檬冰水。

    如今的霍昕已经住进精装修的公寓,有能力背上万块的包包,在工作上也是独当一面,深得秀丽姐的器重,早就用不上李晓澄来操心了。

    她有点失落,又觉得这样很好。

    裴庆承已经开始逐渐习惯她的情绪会突然陷入过去的回忆里,平淡地说道:“你看起来很喜欢这里。”

    李晓澄并不否认,托腮道:“这里,承载着我的青春呐。”

    毕业的时候,他们一帮人约好要时常回来看看的。但真正做到的,却只有她一个人而已。

    这大概也是她至今都不能放下易燃的原因吧,她太恋旧了。

    正因为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人们才来得及用优质稠密温柔的语言,反复为它的细节增色,直至完美无缺。

    但“完美”,通常都是美丽而有毒的。

    也许就像易燃说得那样,如果她愿意试着接受他并没她想象地那么爱她,或许她会好过一点。

    可是,每次一想到接受事实,她的心口就一阵钝痛。

    李晓澄不愿再多想那个人渣的任何话,而是将注意力重新投注在人渣的叔叔身上。

    裴庆承比他们刚认识时,要健谈许多。

    虽然仍有距离感,时常让她摸不着头脑,但也不至于再像天边的星辰那样,让她觉得遥不可及。

    不说话的时候,她就这么托腮看着他也挺好,他是个可以让人一直看下去的男人。

    而且他还十分慷慨,并不收费。

    之后,他俩聊了许多别的。

    李晓澄对他的彩妆品牌很感兴趣,但裴庆承坦言,他只负责arkeing,关于产品好不好用,好不好看,则是他搭档的工作。

    这是“我不想与你深谈此事”的讯号,作为一个明白人,李晓澄很配合地闭嘴了。

    期间,裴慰梅来电询问他的归期。

    他们母子俩的通话很短暂,不到一分钟就结束了。

    但不难看出,他和裴慰梅的感情是真的很好。

    他温声细语,像哄女儿一样哄母亲早点睡觉,不要担心,他过会儿就回家了。

    咖啡屋的暖光打在他侧脸上,令李晓澄突然想起一个词。

    惊艳。

    “惊艳”一词,本是旧词,源于金圣叹批本西厢记。

    张生初遇莺莺,“目定魂摄,不能遽语”,因而金圣叹将第一折的题目定为“惊艳”。

    此刻李晓澄没被摄魂,但“不能遽语”却是真的。

    每个女生都会遇见这么一个人第一眼见他,会听见心里“咔哒”一声,生了锈迹的锁芯突然转动,好像有扇门静静地开了。

    李晓澄第一眼见易燃就是这种感觉,古人管这叫“情窦初开”。

    易燃固然是惊艳的,但裴庆承的“惊艳”又与之截然不同。

    裴庆承没有那么强烈的攻击性,甚至很安静,但在人群中时,他的一举一动,却总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李晓澄咽了咽口水,过了半晌,她才呆呆地说:“你长得可真好看。”

    此句一出,连卖咖啡的小哥都笑了。

    “谢谢。”

    裴庆承扬唇一笑,大方接受赞美。

    显然,李晓澄并不是头一个为他“不能遽语”的女性。

    结束短暂的休息,俩人继续健步消食。

    时近宿舍熄灯,仍有校园爱侣不肯回巢,躲在阴暗的角落,互相探索情人间未知的领域。

    无意间冲撞了好几对,李晓澄再也不敢带着裴庆承往暗处走,二人原路折返。

    “你多高?”

    她的手从自己头顶平行量过去,还不到他的肩线。

    “187公分。”

    “你小时候都吃什么?”

    裴庆承忍俊不禁:“当然是饭啊。”

    李晓澄原地蹦了蹦,还是不及他高,小矮子有点不高兴:“骗人,我也吃饭,可能还比你多吃了几顿,怎么不见我长得有你高?”

    “可我大你12岁。”

    “难不成我再吃12年饭,就能有你这么高了?”

    他笑,在她的谬论上继续加以论证:“那不可能。我永远比你大12岁,所以我会永远比你高。”

    李晓澄愣住,挠头问他:“我,是不是有些傻?”

    裴庆承双手抄兜,打量了她一会儿,道:“是有点儿。”

    然后,他们都笑了。

    一阵风过,遮天蔽月的树冠发出沙沙声响。

    一片落叶掉在李晓澄的发顶,裴庆承停下脚步,伸手替她摘去落叶。

    “谢谢。”

    “不客气。”

    李晓澄不自在地摸摸自己头顶。

    这棵树长得很大,枝繁叶茂,华盖如云。

    裴庆承走到前面,背着手转身,借助微弱的光源,查看铭牌上的注解:

    ……锦葵目ales锦葵科aeae……重要的蜜源植物……

    其他的字,都被树叶挡住了。

    “这种树叫椴,可以用来做铅笔和火柴。”

    李晓澄扶着脖子说。

    椴树会在春末时开满小白花,让空气中飘满类似茉莉的香味。

    在李晓澄疯狂爱做傻事的年纪,曾经很不道德地在一棵无名椴树上,刻下过自己的手迹

    “易燃,李晓澄,永远在一起。”

    他大爷的,字太多了,当时刻地她手都快断了。

    这几年中,偶尔几次醉酒后,她都会抱着那棵树痛哭。

    随着一千多个日与夜的渐次消逝,当初甜蜜的宣示,逐渐苍白无力,沦为了可笑。

    “ran知道吗?”裴庆承问。

    她抱胸笑了笑,一脚踢飞鞋边的石子,石子一路滚进路边草丛消失不见。

    “都说是我自己悄悄刻的了,他怎么可能知道。”

    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除了笑话她幼稚,那个人渣也不会别的。

    裴庆承又问:“那棵树,还在吗”

    “在啊。考虑到椴树也是受保护的树木种类,所以当时我想,至少有五十年,我的誓言不会消失吧。”

    “五十年就够了吗?”

    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荷尔蒙支配的爱情也不过维持几个月而已,所以五十年之于任何人,都足够了。”

    言下之意,是一种带有恐吓性质的拒绝:

    你看啊,裴先生,我预备爱你侄子五十年,你怕吗?你或许知道我和他的过去,或许不知道。不过,我都没打算隐瞒你。就算你不问,我也会主动提起,好叫你知难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