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炎夏温情

作品:《带着空间混异世

    天气渐渐炎热,云朵开始在家里各房间每天放上几桶冰,降降燥热的温度。

    看看孩子们每天都在外面热得直冒汗,脖子额头开始长痱子,晨晨直叫痒痒,云朵就心疼。

    细细的给两个孩子易出汗的部位擦上些痱子粉,然后开始考虑购置夏季的衣衫。

    现在大家穿的都是麻布衣服,样式都是长袖衣长裤。

    麻布本身具有强度高、吸湿性好、导热强的特性,尤其强度居天然纤维之首。

    比其它衣料更能减轻人体的出汗,它的吸水速度比绸缎、人造丝织品,甚至比棉布快几倍。

    只不过这个时空的局限性,导致纺出来的麻布比较粗糙生硬,穿在身上不太舒服。

    所以云朵并没有打算在空间购买棉质衣服给孩子们穿,棉布透气性吸水性不一定就比麻布好。

    最后,云朵还是在超市购买了亚麻布料的夏衫。

    融合了现代技术,亚麻布料保持了麻布优点的同时,更加轻薄柔软垂顺,穿在身上很舒适。

    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容易皱。

    颜色选的都是接近麻布原色的浅棕色。

    这样看起来不会太突出。衣服都是短袖的,裤子则是长裤短裤都有。

    然后给孩子们买了凉鞋拖鞋,布艺太阳帽,

    又在电器类里找到了高档充电式的无叶风扇,噪音比较小,充满电可以持续使用十小时左右。

    加上她在孩子们的房间放了冰桶,风扇的风配合凉爽的空气,吹到身上的时候异常舒服。

    云朵半夜起床看孩子们的时候,两个小家伙都睡得特别香。

    不像之前,要是云朵没来得及跟换冰桶,孩子们就会睡得一身汗,翻来覆去的睡不好,早上起床都有熊猫眼了。

    把新买的亚麻衣裤过水洗了一遍,晾干。

    等孩子们洗好澡,给他们换上短袖衬衫和中裤,穿上凉鞋,

    晨晨开心地又笑又跳,小衬衫随着他的动作一荡一荡的。

    尤其是脚上的凉鞋,晨晨不知道那是什么做的,但是穿起来又软又舒服,脚丫子露出来,多透气啊。

    抬起一直脚丫子,提到北暮面前,脚指头一蠕一蠕的,晨晨糯糯地道,

    “哥哥,你看,露脚丫子的,好舒服,脚丫子也能呼气了,呵呵呵”

    这个小土包子,北暮直直凝视着那个笑脸,看那小样开心的,就不吐槽他了。

    给萧野选的也是短袖衬衫,因为亚麻比较透,所以给萧野的裤子是棉质长裤。

    给自己选了一条棉质短袖连衣裙。很合身,穿在身上让人眼前一亮。

    看惯了云朵一直一来长袖麻布衣裤的墨阳,如今穿上了裙子,整个人异常甜美,身材也完全显现出来,纤细有度。

    萧野颜色一深,“在外人面前不能穿。”

    “”

    这是在吃飞醋吗,真够霸道的。

    当晚,云朵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真够霸道。

    被翻来覆去蹂躏了一百遍啊一百遍,第二天起床,揉着酸痛的腰,云朵把那条裙子塞进了箱底。

    咳,吃醋的男人惹不起啊摔。

    部族新一轮房子建造好之后,大维阿妈一家已经搬出去了。

    走的时候一脸难过,说会常常过来照顾大维祖孙,顺便提了一下为建新房欠了部族一笔债务,暂时无力偿还种种。

    大维祖孙埋头干自己的活,充耳不闻,气得大维阿妈差点咬碎牙齿。

    自家男人不能打猎了,每天家里只能分到一小块兽肉,族里接济的面粉也快吃光了。

    自己刚回来,什么都没有,他们祖孙天天好饭好菜,才分两个馒头给自家依娜。

    怎么说以前也是一家人,大维还是她生的,帮他们家一下会怎么样,他们怎么对她那么狠心!

    怀着一身不忿,跟着伴侣蒙德前往他们的新家。

    她心里想什么,大维祖孙真心懒得理。

    至于小女孩依娜临走前说的刁言蛮语,大维直接给她无视掉了。

    她是谁?他们很熟吗?切!

    老祖母的药已经停了,调理了两个月之后,面色已经变得红润,眼睛有神。

    以前缝制一些手工都感觉吃力,现在可以自己穿针引线了。

    要不是常常被大维阿妈气到,她起码可以少吃一个月的药。

    想到那一家子,老祖母摇了摇头。

    自己身体的变化老祖母心知肚明,那个叫北暮的孩子,看来也不是个普通的人。

    也是,云朵那一家子,就没有哪一个是普通的。

    于是平时话里话外,老祖母都会暗自提点大维,多亲近云朵一家。

    在大维心里,叔叔婶婶就是他的恩人,北暮和晨晨也是他的朋友。

    以前是不打不相识,现在每天在一起学习狩猎学习文化,友谊更加深厚。

    不用祖母提点,他都喜欢跟婶婶一家人亲近,并不是因为抱有什么目的。

    也正是因为大维没有抱有那些心思,人精似的北暮才会高看他一眼,默许了他进入他们家的范围。

    也算傻人有傻福了。

    这天早上,云朵起身后没有马上去开铺门,而是跟着萧野和孩子们一起走出城外。

    自己家里怎么说也种了四亩田,平时都是萧野来看水守田,她都没怎么来看过。

    想到自己的不称职,云朵有些心虚,所以今天固执地要跟萧野一起出来看水。

    把在空间里特地冰镇的草莓拿出来,给孩子们一边走一边吃着玩,自己则是边吃边给萧野投喂。

    一路说说笑笑,一会功夫,就出了东城门。

    抬眼望去,整个城东外一片汪洋碧波,绿得怡人。

    呼吸着早晨新鲜的空气,空气里还夹杂着随风飘来的清新的稻香,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走到田边才发现,田里的水稻居然抽穗了!

    白色的小花朵掩映在碧波绿海中,将这幅画卷点缀得更加美丽。

    经过一晚上的消耗,田里的水位下降不少,萧野打开水口,把水沟的水引进稻田,

    “水稻抽穗有一阵子了,应该离收成不远了吧?”

    “嗯,估计就在下个月,水稻变成黄色,就是成熟了。到时候,又是丰收的集季节。”

    云朵开心的回答。

    想到那种粮食丰收,族人欢腾的画面,两人相视一笑,真值得期待不是吗

    虽然云朵没有参与种植,全程被赶回家去做饭了,但是那种收成的喜悦心情,与亲自劳作的人是一样的。

    这一片稻田的长势都很好,在稻田间,偶尔会出现一片比较高的植物,就是玉米了。

    经过近三个月的成长,玉米也长出了苞谷,间种的马铃薯也没有发生虫害现象。

    听萧野说,偶尔长那么几只虫子,都被族人直接掐掉了。

    红薯地里的藤蔓长得很惊人,叶子已经变成深绿色,在晨露中显得生气蓬勃。

    感谢纯绿色无污染,云朵在心里竖了个大拇指。

    看来,今年会有个好收成。

    转眼,自己来到这个时空,快一年了吧,时间过得真快。

    快一年云朵面色一变,想到个很严重的问题。

    “萧野,晨晨生日是什么时候?”

    “就是这个月底,还有几天,怎么了?”

    “还好,还来得及。”云朵拍拍胸口。

    来了这么久一直没听萧野提过晨晨的生日,还以为错过了时间。

    晨晨生日那天自己得要好好给他庆祝一下。

    揉揉晨晨的小脑袋,云朵温柔的笑了笑,转而问北暮,“北暮,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不知道,我没有印象。”

    北暮无所谓的耸耸肩,这辈子他不知道自己是哪天出生的,也没在意过。

    云朵手一顿,随即装作若无其事,道,“没关系,以后你的生日就跟晨晨是同一天,好不好?”

    她说过,所有孩子们缺失的,她都会为他们补满。

    身为阿妈,怎么能错过孩子最重要的节日。

    “好啊,哥哥跟我一天生日,好不好?”晨晨抓住北暮的手,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

    本来北暮对这些就无所谓,既然晨晨跟阿妈希望,那么就满足他们吧。

    撇过头,北暮闷声道,“随你。”

    这个别扭的孩子,伸手在北暮脸上捏了一把,云朵笑眯眯地,

    “生日那天阿妈阿爸给你们好好庆祝。”

    又调戏老子,泥、煤!北暮愤愤的扭开脸,脱离云朵的魔爪。

    下次再敢捏老子的脸,老子一定!绝对!给你上痒痒粉!

    老虎不发威,你真当老子是!

    北暮的怨忿被另外几人集体无视

    “阿妈,生日也要庆祝吗?”

    “当然,过了生日,就代表你又长大一岁了,会更懂事更能干,当然要庆祝啦。”

    “好!晨晨要庆祝!哥哥也要!”

    萧野完成手上的工作,把稻田巡视了一圈,

    然后在水沟里把手洗干净,回来就听到母子三人一番对话。

    他们脸上的表情,温柔的,开心的,别扭的,在萧野眼里,形成一副异常融洽又温馨的画面。

    这就是他的家人了,嗯,似乎,还少了点什么。

    萧野走上前往三人跟前一站,还少了个男主人。

    “庆祝生日,可不能少了阿爸。”

    一手一个,扛起两个孩子,在孩子们的尖叫挣扎中,深深的注视云朵一眼,

    转身走往回家的路,“走,回家咯!”

    云朵,谢谢你,我爱你。

    傻瓜。云朵脸上染上红晕,娇嗔的瞪了萧野的背影一眼,提脚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