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充实而又花哨

作品:《夜的第一章

    周四上午,徐正华特意请了两节课的假,坐着管玉兰的车,赶到了三环附近的一家酒吧——他赶到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现场已经忙活起来了。

    今天是《眉飞色舞》的正式开拍的日子。

    晚上的酒吧根本就租不起,但上午时候要租来拍两三个小时,价钱就会比较好商量,尤其帝都这边著名的酒吧,都是各自有着各自的特色,经常混酒吧的人,甚至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哪里,而拍摄方又明确表示,这一段拍摄的内容,绝对会被剪入一首新歌的里,这就变成一个互相成就的事儿了。

    据说租金只收了一万块。

    当然,依然是本次拍摄中最贵的一处外景。

    三个小时的拍摄时间。

    出场的客串演员多达上百人。

    这都是巨大的成本。

    小岛唱片那边的高层也几乎是全员出动。

    没办法,他们得来扮演一下高端的酒吧客——这种角色,普通的群演是演不来的,而且也没那么多钱去给他们置办服装。

    只好可着自己公司的老总们薅。

    每个人都要签一份演出合同,主要是为了避免后期出麻烦,尽管镜头,徐正华之前想要把这首歌给靳晓青的时候,曾有过一些犹豫:他觉得这首歌太好了,是一首可以让一个歌手吃一辈子的好歌,给靳晓青,仅仅只是因为要去还一个原主欠下的人情,到底值不值?

    毕竟给别的,也能还人情,而且也是能红的。

    但后来考虑到这首歌是粤语,有很大的概率,转成北方官话之后,会失掉相当一部分的韵味——这是减分项。

    至于原本就有的所谓普通话版本,他想都没想过。

    旋律当然是同一个旋律,旋律当然是牛逼的。

    但这个旋律,只有当遇到了《千千阙歌》的那个词,那个意境,它才成了经典——亿万听众,三十多年的沉淀与消磨,到最后留下的。

    经典就是经典。

    所以,经典无法完美复刻,要想经典重现,就必须要接受最终呈现出来的效果,一定会打一点折扣的代价。

    两边抵消,这首歌拿给靳晓青,他就觉得还算比较合适了。

    然而,他不曾想到,当两个人真的很用心的认真去琢磨了几天时间之后,自己对原版风味的了解和推崇,以及靳晓青过人的唱功和天赋,居然让她把这首歌唱出了独属于她自己的一种风格。

    好听。

    抛开原版留在脑海深处那深刻的经典印象,公平的站到一个中立者、一个初次听见这首歌的听众的角度去评价——

    丝毫不逊色于原版。

    那一抹风流蕴藉,那一抹动人情愫。

    诠释得浅淡而又动人。

    试录了两次,徐正华觉得接下来又进入到自己的盲区了,不敢调,也不敢动了,就招手,把靳晓青从玻璃幕墙后头叫出来,把耳机递给她,“你来听,看看自己唱的还有什么可以调整的地方没有。”

    于是靳晓青戴上耳机去听。

    听过一遍,又听一遍,最后摘下耳机,她沉吟片刻,忽然露出笑容,“该怎么调整,我全听你的,你不用管我怎么想!因为……正华,你才是天才,我不是!”

    徐正华猛地一拍控制台,“好!那就开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