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版权期限超长的坏处(上)

作品:《最后的减法

    《冰》作者说:是的。美国的版权法规定的期限,原本的规定是总的时间段是五十六年,这是旧的,我们不提它。它现在的期限是作者生前,再加上死后的七十年的时间,以我自己为例子,我的某部作品版权没有卖出,归自己所有,做个简单的数学加减,假设我目前三十岁完成这作品,如果我七十岁离世,七十减去三十就是四十,四十加上七十,就是一百一十,也就说这部作品的版权期限是一百一十年。如果是我雇用某人写的话,这个期限又会延长一些。

    小迪说:这不是很好吗?

    《冰》作者说:不。这对作者和国家来说,没有什么好处。由于时间的原因,我说两点坏处,一是艺术家生活费,二是创新。这两点,我合并起来一起说。

    《冰》作者又说:设立版权的期限,原本是为了让艺术家,能够在有生之年赚取足够的利润,来应付生活,并鼓励艺术家继续创新创作。但是实际做不到,艺术家生活很艰难。很多网文作家也一样。我经常对很多网文作家不要老是想着一书成神,也别幻想着写作致富,其实大部分作家都很贫穷,像笑嘉嘉文创集团的网文学堂的那样的伙食已经很好。我甚至说,我听说搬砖一天有五百块,工作八小时,总比你写作赚得多,写作你再努力也不一定被看中签约,但是你有能力搬砖,做好这件事,很可能当天就收到工资。

    小迪说:真的吗?

    《冰》作者说:真的。因为现在很缺搬砖工。最低也有一百多。如果你不怕苦。而我呢,年事已高,做不来。

    淳先生冷笑,说:“文人相轻,别人能一书成神,你《冰》作者自己没本事做到,怪谁?”

    《冰》作者说:说回,艺术家。我特别说明是【有生之年】,对于很多艺术家来说,活着的时候有钱才好,人都死了,有再多钱也没有用。华特·迪士尼早已去世超过半个世纪,谈养活他这个人和他的两个女儿,没有什么意义。原本米老鼠可以更早地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无需付费就可以使用它。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