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人与作品的各自期限(上)

作品:《最后的减法

    《冰》作者说:因为只要作者去世了,他们生前的作品的期限,即是版权保护期就会自动转为五十年。我之前听说某文创公司已经明确表明了【著作人身权归属作者】,我想这家公司或者负责的人,包括律师,可能未必明白这句话究竟意味着什么。

    《冰》作者又说:其中一点是意味着,版权保护期的年限。以我例子的话,因为只有我还在人间,我签了这样的合同,对那些与我签约的公司来说,作品的版权的期限就是作者生前和死后五十年。像我刚才说的,我三十岁完成某作品,如果我七十岁离世,我在世的时间是四十年,按照我国的版权期限,作者生前和死后五十年,即四十年加五十年,这公司有的版权期限是九十年。要是我多活几年,我三十岁完成作品,一百岁才死,那么这公司拥有的作品版权期限就是七十加五十,即一百二十年。

    《冰》作者接着说:但是!假设很不幸,我很短命,如果我三十岁完成某作品,签合同的时候也是三十岁,正好合同签完几天就死了,这公司有的我这部作品的版权期限就是得五十年,因为我已经去世。当五十一年开始的第一天起,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我的作品,无需付费,侵权也不会受到起诉。并且自我死后,无人有权可以修改我这部作品。

    小迪说:哦!

    淳先生冷笑,说:“《冰》作者你个短命鬼!五十年的时间还不够公司做好一部作品的开发吗?”

    《冰》作者说:可能有听众朋友会说,有五十年还不够吗?但是五十年真的够吗?那迪士尼这么不遗余力地把美国的版权期限推高到七十年,做什么呢?它们脑子有病吗?想必大家还记得我前面说的AIGC(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的内容)完全可以生成,读者没必要去平台那里看,也没必要看平台作品的改编成电影或者电视剧。还有这些文创集团的CEO(行政总裁)和董事长,他们的寿命真有五十年吗?他们的工作年限真的还有五十年吗?未必!

    淳先生听得冷汗都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