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认同感(中)

作品:《最后的减法

    《冰》作者说:例如你给一百,别人给一百一十,同样的工作量,同样的工时,另一个老板稍微对员工比你好一点,你觉得你的员工怎么想呢?

    淳先生说:“我再加高一点!”

    《冰》作者说:可能会有人说,在别人这个基础上加高一点到一百二十,那别人也会随之而加高。如此循环,总会有人比你出得多,尤其是我把货币单位换成美金。

    淳先生傻眼了。

    《冰》作者说: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经济学的观点:人是随着钱而流动的,也就是俗话说的,人往高处走。当别人给的比你多,那么你的员工就有可能跳槽到别的公司去,而且毫不犹豫。但是很多企业的老板都不明白这个道理。你能高薪聘请一个高管过来,那别人也可以用高一点的高薪把人挖过去。很多老板老是抱怨说没有人才,这些人才没有良心,还说自己的员工一点忠诚都没有,别人一挖就跳槽到别家公司。

    小迪笑了。

    《冰》作者说:我想很多读过MBA(工商管理硕士)、EMBA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或者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个经济学的观点,但是他们未必能够意识到这一点。我甚至告诉这些人,你们白读了。我们很多人有的时候甚至会说【刘项原来不读书】,刘邦和项羽没有读过书。

    淳先生开口就骂:你这个《冰》作者才没读过书!你这个小学没有毕业的家伙!

    《冰》作者说:在讲究经济的现代社会,这完全是很正常的,但是总有很多老板和某些高管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他们总觉得多付出一点钱,别人就会听话,而且必须听话并且还倚老卖老,像我前面说的,【我有本事有能力有成绩,你们就一定要服我,一定要听我的。】。后来,他们意识到了,就会使用法律,比如说以合同的形式来限制员工,举个文创的例子,合同里面的优先权。我坦白说,在不违反这个合同和相关法律的前提之下,员工即便辞职了,照样可以做很多事,而且还是合法的。很多律师是怎么样的呢?当别人根本没有违法的时候,他们这些律师竟然说别人违法了,最后这些律师把自己弄得一鼻子灰。

    淳先生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冰》作者说:对了,最近,我听说一些年轻人不喜欢呆在大公司,毅然地辞去高薪的职位。其实有些员工要走,你没有必要留住他,这有点像有一些女人毅然决然地决定离婚,即使是净身出户(离婚后不会分到任何一分财产),她们也愿意,因为她们实在不愿意呆在这个家。

    淳先生想起自己太太想要离婚的事,他说:“你胡说!你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