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墓志铭&gt第一章(1)

作品:《年华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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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满地的鲜血,狰狞的面孔,僵硬的身体,看到这三个词能使你联想到什么?

    死亡!躯体上的死亡。[.l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当人受到一些强烈的外界因素灵魂会脱离了,然后飞往遥远的天国。

    人可以死亡,精神、性格、友情、爱情、亲情也都可以死亡,离你远去。

    它们与往日的你共同蒸腾于空气当中,最后弥漫于苍穹,尘埃将会为你举行葬礼。

    这代表旧的结束,也表示新的开始。

    正文

    我叫秦轩。从名字里可以折射出我的家庭背景很普通,随处可见的姓氏,名字里也没有生僻字,我单名一个“轩”字,和那些鹏、瀚、睿、之类父母对子女寄托崇高希望的字没法相比。

    我爸为给我起这个名字,他将近翻烂字典。“轩”一般是文人雅士居住的地方的字号,弄得外人以为我们家是书香门第。我爸学历不高,勉强读完高中,高考三次失利最终选择放弃,在爷爷的迫使下只好出去当了兵。爷爷说爸爸复读那几年家里可谓一贫如洗,我爸顶着巨大的压力,每天熬夜背书,面黄肌瘦的没点人模样。后来我爸当兵回来找了工作,娶了我妈,生活才走向了正轨。

    我爸把他没完成的心愿寄托到了我身上,从小给我买各种儿童幼教启蒙书,其中还不乏一些外国名著、中外历史,在我的眼里它们完全一样――废纸一摞。我更多时间还是花在了欣赏这些书里面的图画上。我那稍显虚荣的妈妈,看我认真的阅读着外国名著,就敢对外吹嘘我饱读诗书,逢熟人就说自己儿子三岁就能背诵全篇三字经,其实当时我算一加一还要掰掰手指头。

    饱读诗书这个词我可配不上,说到知书达理我还勉强称得上后半部分,叔叔阿姨之类的称谓我还能亲切叫上几口。邻居家有个比我大一岁的小男孩叫郑鑫。通过他,我第一次熟悉了哥哥这个称谓。记得那时候他已经学会走路了,可我还在学步车里。他咧着小嘴,热心的把一颗糖递给了我。我一只手接过来糖,另一只手放在嘴里吮吸着,嘴边不时有哈喇子流出,呆滞的神情注视着他。我妈柔声说道快谢谢哥哥,我才回过神来。我首先想到的是把糖塞到嘴,之后才咬字不清的说道:“谢谢得得。”从那次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大老远见到郑鑫我都会高呼道:“郑鑫哥哥。”他迈着小步子朝我跑过来。

    自从认识了郑鑫,我心目中的偶像也由葫芦娃变成了郑鑫。因为他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不怕虫子,飞到我身上的虫子都被他一把揪下来,扔到地上跺死。我成为了郑鑫的小粉丝,每天跟在他屁股后边,他干什么我就跟着学。

    和郑鑫在一块最大的乐趣就是嘲笑女生们玩过家家游戏,郑鑫看了总会抱着手,露出几分成熟气息的说道:“你们小女生就是幼稚。”然后转身离去,我也会跟他像模像样的学舌。那时候多数小男生都特别讨厌女生,因为觉得她们每天总是唧唧歪歪的特别烦人。不过我们也有喜欢的女生,那是一个少儿节目的主持人,每天六点半他都会准时出现在电视上。郑鑫曾在我面前发誓长大了要娶她当老婆,为此我还羡慕了他好一阵子。

    当郑鑫翻上我家对面破旧的老墙,以及附近各种可以居高临下的地方时,我就学不了他了。我胆子小怕被妈妈骂,更主要的是我太笨了,爬不上去。我只好仰着头,可怜巴巴的望着他说道:“郑鑫哥哥,你快下来吧。”

    郑鑫就开始在上面笑话我,然后抱怨道:“连这么矮的墙都爬不上来,快去和女生们跳皮筋吧。”

    当然我们俩在一起不可能每天都是晴天,偶尔也会有一阵小雨飘来。

    “你把弹珠还给我,要不然我就回去告诉我妈妈。”

    “我才不呢!是我先捡起来的。”

    “如果你不给我,我以后就不叫你哥哥,也不跟你完了。”

    “不叫拉到,我才不稀罕呢。”

    “臭郑鑫!我再也不和你玩了。”

    紧接着郑鑫会做出个鬼脸,然后得意洋洋拿着我捡来的弹珠离开。而我会沮丧的回到家中,我妈的一句“小轩你怎么了?”会像阀门一样拧开我眼睛里的小水库,诉苦的声音好比机关枪一样嘟嘟而出,只不过因为抽搐,声音会有些杂乱。

    风雨过后第二天依旧风和日丽,昨天的事情如粉笔字一样被擦得一干二净。

    “小轩,我新买了一个玩具,你上我们家一块玩吧。”

    “好呀,郑鑫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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