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作品:《恶魔首席:老婆,往哪逃》 第四十一章
“别太宠着萧箫了。”萧冷月最后又加了一句。
有时候,郝薇对萧箫是真的没边没际地纵容。
“还没完?”展慕华无奈地看着她紧握着听筒,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
离开一个孩子,就会让她这样的伤心吗?
当初离开自己的时候,她可以走得无比决绝……
他的心里,又开始打翻了一桶什么,酸酸涩涩的,说不出的感受。
萧冷月松开听筒,其实那边早已经挂了电话,只是她舍不得,哪怕是那“嘟嘟嘟”的忙音,都像是一种亲切的召唤。
抬起头,发现展慕华的眸底,竟有着一种莫名的痛楚。
她有点意外,眨了眨眼睛,那抹痛楚,却已经消失不见。
他这样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情绪呢?萧冷月自嘲地想着,顺从地站了起来。
行李很简单,只有一个扁扁的拉杆箱,哪怕乘座飞机,也只需要随身携带。
乌镇是近年来被炒得很热的旅游胜地,就像是因为有了鲁迅和周作人,绍兴因而成了历史名城。乌镇亦然,因为茅盾而有了某种非同寻常的吸引力。
小桥、流水、人家,还有经风历雨的民居和斑驳古旧的老街,这是典型的江南水乡。
萧冷月不知道展慕华为什么在威煌集团风雨飘摇之中来到乌镇,但至少不会像他所说的,是来旅游。
可是,看着他闲闲地乌镇的老街漫步,萧冷月不由得疑惑了。
乌镇没有下雨,黄昏的太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街道是由一块块长条的青石板铺成的,两边是色泽泛黄的木板门和泥灰剥落的斑驳墙体,“咿呀”一声,仿佛走在历史的记忆里。
萧冷月真的不明白,他不是应该在B省焦头烂额吗?
怎么会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在狭窄的街道上闲庭漫步?
然而,他微微含笑的唇,和放松的双肩,真的像是来度假。
甚至还在河边周梁画栋的横梁前停下脚步,仿佛那些花草虫鱼比股票的指数,更值得他关注。
萧冷月晃了晃头,还是找不出一丝真实感。
“这里真的是乌镇吗?”萧冷月疑惑地自言自语。
“当然,你觉得我找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想要拐卖你吗?”展慕华似乎心情很放松,开玩笑的时候,都挂着一点浅薄的笑意。
萧冷月怔了一怔,如果不是他还穿着那身休闲西装,她会怀疑自己遇到了网络上最最流行的穿越。
瓦屋的屋顶在夕阳下向着东方,绵延地铺排开去,到了最东面的天际,已经幽黑成了一片黛青色。
古老和陈旧的石桥,和古色古香的房子,很像明清时候的场景吧?
真怀疑一个眨眼,眼前就会走出一个举着黄油纸伞的长衫男子,携着一个白底青花的女子,迤逦走过。
“你……身价千亿,哪里看得上拐卖我的那一点钱啊!”萧冷月自嘲地垂下了脸。
靠河的一边,有着一丛灌木,传来浓淡不一的花香。
薄暮的春风里,浮光掠影般地飞出一对彩蝶,翩翩地度河而去。
“嗤。”展慕华忍俊不禁,竟然笑出了声,却把萧冷月骇了一跳。
愕然抬头,他的脸在夕阳里明晰依旧。
长长的睫毛浓密而微微上翘,清眸如水,映着余晖的那一点璀璨。
红花绿草,彩霞漫天,似乎都在他的眼底,浓缩成了最美丽的画面。
一时间,她竟然看得呆了。
小鸟归巢的啾唧和鸣声,把她从呆怔的状态里唤醒。微微低睫,她才咕哝了一句:“这里一点都不像是旅游名镇……”
除了偶尔看到几个老人,狭窄的小巷里,几乎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
大部分的店铺都关着门,只有零星几家小吃店,还亮着灯光。但是里面并没有多少客人,稀稀落落地散在店铺的四角。
“这里曾经是乌镇最繁华的地方,但是现在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或者搬出去住了。这里只剩下一些老人,早上还有些热闹,一过中午,就冷清下来。”
萧冷月默然无语,或者只有那些岌岌可危的老房子,从它们的门面上,还可以看得出是从前的大户人家。但是显赫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空留下一串夕阳,显照出它的没落。
他们回到旅店的时候,夕阳的余晖已经全都沉到了地平线以下。
萧冷月以为展慕华是属于高楼大厦的五星级酒店的,没有想到他选择的旅店,规模却并不大。
大概有几进的样子,临水依桥,屋檐微翘,像是走进了民国初年的大户人家。
旅店不设餐馆,不过穿着时髦的老板娘,很热情地介绍了旁边不远的一间饭店。
说是饭店,规模也小得可怜,跟A市和B省那些星级的饭店不能比。生意也清清淡淡,上座率很低。
“现在热闹的是东栅,是旅游的重点区域。不过西栅也在计划之内,恐怕在年后就要和东栅一样进行大规模的修整,以后再想看这些原汁原味的乌镇,恐怕就没有机会了。”展慕华的神色里,竟然有着淡淡的惆怅。
“东栅?我只知道北京有大栅栏什么的。”
“乌镇的街不称街,就称栅。”展慕华闲闲地解释。
萧冷月觉得说不出的奇怪:“你……来过乌镇?”
“嗯。”他轻轻点头。
如果是旅游,应该也不会走到这些偏僻的小巷来吧?而且,这间旅馆,怎么看都不显山不露水,地理位置也不见得优越,他怎么一眼就相中了这儿?
萧冷月还是忍不住动问:“你究竟是来做什么的?”
“旅游啊!”展慕华理所当然地说。
“可是你又不去矛盾故居,又不去……这样像旅游吗?”
“乌镇的魅力,就在于平常的街道。那些所谓的故居,都经过了后代的修缮,其实是最没有看头的。”
这话,似乎有些道理。
只是看起来,他并不像可以领会古风清韵的人。
一个商人……用薇子的话来说,没有商人不是满身铜臭味道的。
她虽然没有说出来,但展慕华也可以想像她腹诽他的内容。
“你了解我多少?”他忽然出声。
“啊?”萧冷月吃了一惊,本能地摇头,“不,我不了解。”
她和他不过是几面之缘,却因缘际会地成了他所谓的情人。她想,他的情人一点儿都不稀奇,大概世界各地都有吧?
杂志上的小道消息都毫不客气地调侃,戏称他的情人可以组成“八国联军”。
自己算什么呢?
她自嘲地笑了笑,把心里突如其来涌上的那点失落压下支,没有再说话。
展慕华的脸却始终是放松的,五官的轮廓,甚至带着一抹柔和。
“先生和小姐是第一次来乌镇吧?尝尝我们这里有名的三白酒?价格不贵,却很有特色。”酒店的老板很热情,普通话带着明显的南方口音。
“好啊。”展慕华欣然点头。
萧冷月又吃了一惊,展慕华平常喝的,都是拉斐庄园的红酒,非有三十年份以上的不碰。这酒……一看就像是小作坊里生产的,用平常的小坛装着,连卖相都不好。
而且,喝酒不用高脚杯,却用瓷碗。
“你也喝一碗吧,这酒的味道醉厚清纯,香甜可口。”展慕华施施然地给自己倒了一碗,又不由分说地替萧冷月倒了一碗。
“不,我不喝酒的。”萧冷月连忙拒绝。
三年前,她就是被一杯酒,诱得失了身。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从那以后她就滴酒不沾。
“这酒,入口绵软,有甜味,最适合女孩子喝的了。而且,酒精度数很浅,不会醉人的。”展慕华托起了酒碗,似乎非要她喝不可。
萧冷月嗅着酒香,果然是浓郁清甜,诱惑着她尝一口。
更何况,她可以失去的,都已经失给了眼前这个男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她伸手接过了酒碗,浅浅地喝了一口。
抬头,展慕华笑意吟吟,似乎是一个孩子,等着她品评。
“很好喝。”萧冷月不自然地说,“这个名字好怪,怎么叫三白酒?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种酒呢!”
她只是不习惯展慕华的态度,因而随便找了一个话题,来化解两个人之间的尴尬。
展慕华的笑容更深:“因为三白酒以白米、白面、白水为主要原料,所以叫做三白酒,也有叫甜白酒的。以前农村里过年的时候,就用这个来招待客人,五邻四舍,都很爱喝。所以,这种酒还有一个别名,叫做杜塔酒,在乌镇的方言里,杜塔,就是土制的意思。”
萧冷月没想到他还真能讲得出一个道理,忍不住既奇怪又惊讶,一双眼睛不住地朝着他脸上瞟。
“怎么,才发现我长得帅,舍不得移开眼睛了?”展慕华看着她的眸子调侃。
“才不是呢!”萧冷月红了脸,低下头,挟了一筷子菜。
“这酱鸡的味道还不错吧?”
“嗯,很好吃,脆香鲜美,味道十足。”萧冷月点头称赞。
“别小看了这道酱鸡,做起来可考究着呢!”
“哦?怎么做的?”萧冷月目光微闪,立刻不失时机地抛出一道难题。
不见得他连这个也知道吧?
展慕华看出了她眼底的狡黠,微勾的唇角,露出算计人的得意。这样的神情,在他和她重逢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过。
他忽然就恍惚了,一口酒含在嘴里,竟忘了下咽。
仿佛这绵软醇香,就是她和他的相处。
“不知道了吧?”萧冷月加深了勾唇的弧度,倾泻的笑容里,竟带着一丝挑衅。
这时候,她才像是二十三岁的女孩,而不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展慕华回过神来,咧嘴一笑:“这个怎么会难得到我?这酱鸡啊,用的是放养的土鸡做的原料,加工的时候,是整只鸡烧的,原汁要三次浸烧,再放酱油、黄酒、白糖、几种香料,出锅以后再涂芝麻油。别看程序不是太复杂,但是每一个环节都很有讲究,尤其是火候,要拿捏得准,可不那么容易。”
他从容地叙述着,仿佛是亲眼看到似的。
萧冷月张大了嘴,怔怔地看着他。
从来看惯了他穿西装系领带,出入的都是高档的餐厅。即使午餐,也是西式套餐居多,怎么会对这三白酒和酱鸡,说得头头是道?
再联系他徜徉在小巷子时候的神情,现在忽然明白了,那叫做缅怀。
“你……”萧冷月迷惑的样子,让展慕华再度失笑。
其实她真没有什么心机,什么心事都展现在脸上。
一颦一笑,再真实不过。
他伸出手去,隔着餐桌,抚在她的眉心。
“别皱眉,我喜欢看你莞然而笑的样子……”他浅浅叹息,可是脸却并不阴沉,始终带着一丝淡淡的笑。
萧冷月像是被蛊惑住了似的,一动不能动。
“喜欢这里吗?”他问得那么轻柔,好像是在梦里,怕稍稍大声,就会惊扰了花仙子。
“嗯,喜欢。”萧冷月下意识地点头。
“明天带你去东栅,那里才是走马观花的游客们,喜欢逗留的地方。”他朗朗地微笑,收回了手,又介绍了另一道菜,“这是乌镇最有名的羊肉,以后要秋冬季节的时候才吃,过了八月中秋以后才开炉。不过现在不管什么菜肴,都没有了季节之分,只是味道怎么也吃不出冬天时候的那股香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