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修改

作品:《众神系列

    这是一个充满梦幻般传奇故事的时代,故事开始的时间是二六五三年

    风神市风神古武术学院之修行台。

    我长长地哈了一口气,哈——哈——好久没这麽爽地睡长觉了,我伸了伸懒腰,做了几下伸展运动,一、二、一。

    “长平,夏长平——”一个呼声从远处传来。

    我立直身体,朝远处望去,昌浩驾驶著一辆很拉风的飞行器,在短短的十秒之内,飕风似的停在我旁边。

    我诧异地看著他,脑袋里浮现出一连串的问号。

    昌浩推了我一下,笑道:“喂喂喂!不要以看怪物的眼神来看我好不好?拜托!”

    我朝著两千米的下面——地面望了下去。

    这是离地两千米高,直径只有不到十五米的“修行台”,周围没有任何的入口可以直通上面,在地面远远看去,这个“修行台”就仿如一支又长又细的绣花针。

    我是古武术学校的一名学生,名叫夏长平,男性,二十三岁,古大陆大洋洲人,在学校里整整度过了八个年头,从一个软弱无力的少年,锻炼成为今天获得第七位可以在“修行台”里修炼“定神术”的学员。

    在科技统治地球的一千多年里,人类越来越依赖各种智能机器,什麽事都让机器完成,终使自己的身体渐渐退化,人类的寿命更从平均九十岁下降到五十五岁,脑力发展也逐渐地减慢,可是,人类崇尚崇拜科学、依赖科学已到了疯狂的地步,谁也无法阻止。

    到了新世纪二0九一年,已经快要不存在的佛教的某个信徒,在古大陆一间地底宫殿里找到了一本不知流传了多少年的金版《众神经》。

    由于信徒是佛教中人,所以他在翻阅完《众神经》之後,便断定此物为几千年前古人修行、锻炼自己身体、意志的武术心法。

    他依法修炼达四十年之久,竟然让他炼成了《众神经》里的大部分武学,他不但越练越年轻,而且越练越精神。

    虽然此书终于为世人所发现,可是《众神经》里面最最精妙的一部分,却没人可以理解。

    而且,在当时科技至上的时代,古武术的出现,是不被新科技所接受的,它被称为妖言惑众,是妖法。

    因此,由然而然的,两个不同的学派便分庭而立。

    当时大部分人类已经意识到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所以虽然掌权的科技界人士极力压制,古武术还是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了起来。

    而两者之间的真正对立,是出现在人类成功迁徙到两个殖民星——火星和明王星之後。

    不过,人类始终是不能没有科技知识的,人们可以没有武术,却不能没有科技所带来的一却。比如,当时人类移居外星的两个殖民星---火星与明王星,要到那里去,便一定要借助科技。

    终于在2433年,古武术和科技不再起冲突,号称第一智者的那可潘解决了这一个棘手的问题。他经过三年的古武术研究,结合最新的科技,发明了一种集武术与科技于一身的学说。

    那可潘利用各种科技理论,利用地球的吸引力原理,结合《众神经》里的人体经过修炼而产生的真元能,创造出了反地球吸引力的“浮移术”,人们可以根据自己修练真元能的深厚,自由地浮游于空中,而浮游的高低快慢就取决于真元能的深厚浅薄了。

    “浮移术”的出现如一颗高质能的原子弹让人们震惊,人们赫然发现人类一直十分虚弱的身体竟然可以打破固有的传统而向一个全新健康活跃的生命发展,人们开始重视自己体能与生命的发展了。

    可是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古武术的发展同时也意味著暴力的延续,《众神经》是一本提倡自我体能极端发展的内元心法,它可以让一个人的潜能无限延展,而其中的爆发力是十分惊人的。

    人们开始担心。

    经过几百年的时间,人类在短程内已经可以不需要飞行器,而能靠自我的飞行能力到达目的地了。

    而修炼古武术的一大准则就是一切要靠自我的修行而不能依靠任何机械帮助。使用任何的机械都是古武术的一大忌,任何人都不能违反这一规矩。

    而今,身为古武术学院的“风纪委员”昌浩却驾驶一辆拉风的飞行器,这怎麽不叫我惊讶呢?

    惊奇地说:“你怎麽┅┅?”

    昌浩截住我的话道:“我知道你想说什麽,现在先别问,和我喝杯酒,待会再告诉你,行吗?”

    我耸了耸肩,道:“没问题,反正我已闭关完毕,走吧,到哪里,你说,我没问题。”

    昌浩道:“那走吧。”

    说完,他打开了飞行器的门,让我上去。

    我没有上他的飞行器,只是缓缓地运转体内的真元能,让真元能切断与地球的吸引力,缓缓地浮移起来,并催动体内的真元能迅速地朝远处飞去。

    三个月的苦苦修行,除了“定神术”已窥门径外,也让我的真元能成倍的增长,三个月来总算不负苦修。

    我们在“奔马酒吧”停了下来。

    “奔马酒吧”位于一千五百米高的圆柱形建筑物的,从没有人练成过这种属于强化心灵的“定神术”,没有人练它是因为没有人看出它有什麽厉害的技能,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和修练真元能大同小异的心法罢了,而且,“定神术”看来又是那麽的飘渺。

    一开始我也是这麽认为的,可当我打开“定神术”那古老的,已经显得十分发黄的纸张时,一种奇怪的感觉充斥我整个脑海,一刹那间,模模糊糊地似乎看到一些奇怪的画面,转眼那种感觉又消失无踪。

    突然,有一股十分强烈的渴望,让我决定修练这种没人去尝试过的“定神术”心法。

    三个月来,依照书上所载的,我没有带粮食上“修行台”,唯一可以维持生命的,只有空气和早晨的露水,在下大雨的时候,我饥渴地昂首狂饮,在炎炎的烈日下,皮肤寸寸干裂,体内所有的水分似乎都蒸发干了。曾经以为会就这样死了,我在死亡的边缘上苦苦地挣扎著,头脑始终保持一点点清醒。

    那段时间里,感觉不到“定神术”的进展,唯一感到的就是真元能又成倍的增加了,并且强化了神经系统。可那似乎没有什麽作用,我心里这麽认为。

    直到现在,强化了的神经系统抵受住真元能的冲击,并且转化了真元能,成洛us在人体内的另一种能量。

    我渐渐地把体内所有的真元能在脑神经里转化,奇怪的是,大量的真元能在神经系转化时只有不到六十份之一,就好象一条长江转变成一道小溪。

    是不是说,精化了真元能呢?那神经系的能量又该怎样用呢?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把体内所有的真元能都在神经系转化成“精神能”,因为它是在神经系转化的能量,所以我把这种新的能量姑且叫做“精神能”。

    学院的晨钟惊醒了我,又一丝光明冲破了黑暗。

    我站起身子,身上的衣服微湿,感觉到一丝的凉意。

    俯望下面一千多公尺的校庭,正想一越而下,蓦然发现体内的真元能已经一丝不剩,我一个趔趄,差点摔了下去。

    额头冒出阵阵冷汗,我吸了口气,立刻就要催动真气运转,一个人影旋风班般地飞了上来,我定楮一看,是五田老师。

    五田老师的双眼在幽暗的晨曦发出碧蓝的光芒,他一下子就认出了我。

    “夏长平,闭关出来了,洛u鞲ㄕ^校舍,在这里干什麽?”

    “报告老师,睡不著,所以上来这里练气。”

    五田老师道:“你到这里练气,为什麽差点从这里摔下去。”

    五田老师一把抓住我的手,随即放开。他阴沉著脸道:“你的真元能呢?”

    “老师,刚才因为用真元能开辟穴道,所以用光了,刚刚听到晨钟敲响,急著回校舍换衣服,所以才┅┅”

    “是这样吗?”

    “是的,老师,我再运转几周天就可以自己下去了。”

    刚说完,体内存余的真元能突然自动运转,并且运转的速度比以往的要快上好几倍。

    我从不知道站著也可以运转周天。而且速度还是如此的快,刚才我的脑海只是想著要尽快恢复真元能,脑神经的指令才刚显示,而且还没下达命令,体内的真元能就自动的运转,这难道就是“定神术”的特殊之处吗?

    “夏长平,你在想什麽?”

    我猛然惊醒。

    “没什麽,老师。”

    我一边和老师讲话,一边观察体内周天运转的情况。

    周天的运转依然快速,而且有越来越快的感觉。

    在这一点时间里,体内的真元能迅速聚集。

    五田老师道:“我带你下去吧,让你运转几周天,岂不要发几小时?”

    “不用了,老师。”

    这短短的几分钟时间,体内运转的真元能已经足够我使用“浮移术”的了。

    此刻,我的心里是十分的兴奋,“定神术”竟然有如此的神奇,这三个月来总算不负苦修。

    我一越而下,从校什麽好。我耸了耸肩,转身就待飞离而去。

    “什麽,不说清楚就想走吗?”

    班达布哇哇大叫,竟不容分说地一掌朝我击来,我心情也不是很好,一看他这麽的不讲理,也不由地气上心头。我在空中猛一旋身,飞到班达布的头在大赛上表现突出的还有可能进入政府军,吃公家饭,拿高薪水,更有机会进入“智者”那可潘的“空中城市”修炼上级的特殊技。那可是每个武术学员一生的梦想,我也不例外。

    能够从学院的五百多名学员脱影而出参加这次的全国性的武术大赛,不但可以为学院争光,更可以洛u灾v的班级争光,从而使自己的班级成为冠军班级,而居于领导地位。

    由于大赛是在我上修行台修炼特殊技的之间举行的,所以我不能参加,更可惜的是我们“力”班的我也可以向你一样以精神能控制别人吗?”

    “不错,定神术的奥妙我也不过才了解一小部分,你既然已经练成了定神术,那它的奥妙你慢慢的就会发揭出来的。不过有句话我要告诉你,以精神力控制别人是最不道德的,不是生死相拼最好不要使用。你知道吗?”

    我点头答应,我自认是个光明正大的人,以这种精神力控制别人我也不是很赞同,因为我就先受到它的苦头。

    我们聊了很久,我更从五田老师那里得到了更多有关定神术的奥妙。我对自己学成了定神术感到了无比的骄傲。

    在过几天,我就要挑战那六名参赛手了,我一定要利用著几天的时间,使自己保持在颠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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