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集 四海鞭扬
作品:《征战天下》 内容介绍
写在前面:
这是一个完整地、独立的故事,是我在写征战天下之大漠孤烟篇时,灵感突现而写出来的,不过放心,这部篇幅不长,大约二十章左右,不会影响到征战的写作。放上来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对于这几章写得很满意,沾沾自喜之余想和喜欢征战的朋友分享;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大家对于这篇文章的框架和人物多提提意见,以助于我正式写出来的时候能够更好!谢谢!
《征战天下之四海鞭扬》内容介绍
圣龙帝国的官道上,生性叛逆的豪门千金在离家出走的旅途中遇到了来做人质的草原王子……
天下第一名楼的酒桌前,少年得志的神州俊杰与胸怀乾坤的大漠孤鹰畅论古今,纵谈南北……
梅庄的不老松下,一把匕首,一段情缘,最后换来人去神伤;
圣京的白虎堂内,一腔热血,一句诺言,到头落得形只影单。
塞外刀光剑影,血肉横飞;
中原醉生梦死,追逐名位。
挥兵远征时,统帅雄师的可汗对于曾经的前程往事,无法割舍……
群侠环窥间,满手鲜血的郡主面临背负的家国情仇,难以决断……
将士欢呼中,万民拥戴的英雄携起爱侣的纤纤玉手,悄然离去……
(一)作者的自白
这部四海鞭扬的故事背景是建立在征战天下的故事背景之上的,然而里面的人物则基本与征战天下没有太大的关系,时间也发生在征战之前很久。要说两者一定还有什么联系的话,那么可以说它的故事情节完全是征战天下之大漠孤烟篇中,由那把名为“纯钧”的匕首延伸出来的。
这本书里有枭雄,有大侠,更有美女。不过这本书主要不是写枭雄,所以提丁可汗不是唯一的主角——虽然在我的心中,他的原型应该是令罗马帝国胆战的上帝之鞭阿提丁。本文也不是写英雄,所以逍遥也不是——虽然他领袖江湖,铁骨侠风。同样也不是写美女,所以萧弄玉当然也不是——虽然她倾国倾城,善良可爱。
写这本书源于一个灵感,收于一个困惑。
从大局着眼,每一个人理所当然应该为自己的民族、国家奉献自己的一切,这是每一个个体对于社会这个总体的责任与义务。
爱国是高尚的,叛国是可耻的。
——这绝对是毋须争辩的真理。
然而对于两个各自为了自己民族而战的人来说,谁是正义?谁是邪恶?
真挚的爱情和友情是否真的能够跨越国家民族的局限?
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够毫不后悔的为国为民献出一切?
这些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呢?
田中芳树书中所说的“先有人后有国家,所以人高于国家”的观念在现实世界,对耶?错耶?
这恐怕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迷惑,否则也不会有“萧峰”式的悲剧了。事实上我不想写悲剧,这部书也决不是悲剧,我只想请睿智的朋友看完这部书之后,能够为我指点迷津。谢谢!
(二)背景注释
《四海鞭扬》纯粹是在写大漠孤烟的时候,灵感突发而来的。由于写征战天下之初,文字很生疏,所以前后文的衔接没有做的太好,一个很大的恶果是在写大漠孤烟的时候,面临着风雨必须去呼兰,然而去呼兰的理由却不充足的窘境,提笔三次,始终写不下来。没想到的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无意中写成了这部《四海鞭扬》。
看过征战天下的朋友应该可以很好理解这部书的故事背景,没看过的理解起来也不难,因为我喜欢把现实的时空拆过来,放到我的世界中,虽然完全虚构,但绝对可以找到历史的影子:
空间当然还是风雨的空间。
时间却要比风雨提前了四、五百年,处于前圣龙帝国。
当时最大的历史事件就是提丁可汗的崛起。
提丁可汗是草原难得一见的政治、军事天才,他统一了草原部落,击败了大食和印月的联军,更让西大陆为之胆寒。
圣龙历254年,提丁可汗统帅着一百七十万的黑狼军席卷神州,圣龙河以北的广袤大地都成为了草原骑士的猎场,然而随着这位军事奇才的神秘失踪,这场战争最终以圣龙获胜而告终。
整个事件对于历史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失败的草原民族再次分裂,直到又一位天之骄子呼兰可汗的出现,方才改变局面;
而获胜的圣龙则陷入了长达两百多年的内战,最后在逍遥传人的帮助下,被后世称为“中兴之祖”的圣光武帝再次统一了整个神州,建立后圣龙帝国(风雨所处的时代在后世其实被称为后圣龙帝国,虽然延续了圣龙帝国的名称,并尊奉圣太祖为开国皇帝,但历代皇帝的位次却是由圣光武帝开始的,故而到了呼兰南侵也只传了十三代);
在这段战乱中,天池剑宗也进一步摆脱了圣龙皇室的压制,开始确立其长达三百多年的领袖圣龙武林、驾御朝野舆论的不可挑战的超然地位,直到数百年后因为阻挡风雨王朝的崛起方才最终崩溃;
以四大家族为首的豪门由于帮助圣光武帝有功,被赋予了极优厚的待遇,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地方势力,在初期成为了圣龙帝国强而有力的地方屏障,最终却极大的削弱了圣龙的中央势力,促使圣龙灭亡;
原本繁华的圣龙北部被战火摧残,原本荒芜的圣龙南部却开始繁华起来,后世把提丁可汗的南侵列为圣龙的三大灾难之首。
序章少年提丁
好冷啊!
提丁感到自己的身体开始虚弱起来,历历往事却异常清晰的在眼前晃动……
在草长莺飞的阳春三月,一个红衫少女正策马奔驰在以古都圣京为中心、向四处延伸的官道上。
“可恶!”
“讨厌!”
这些负面的情绪在少女的心中汹涌,秀丽的面庞流淌着两行清泪,让人格外的怜惜,谁看了都会感到心疼。
很可惜,偏偏就有一个人丝毫都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
随着长鞭破空的声响,正在尽情奔驰的马匹突然悲鸣一声,钉立当场,马上的少女猝不防及,差点被甩落在地上。
一个鹞子翻身,漂亮的凌空腾跃,少女有惊无险的落在了地上,显示出敏捷的身手、不凡的反应。
“你!干什么!”
少女杏眼圆睁,怒视着站立前方的罪魁祸首。愤怒丝毫没有损及她的容貌,反而平添了三分动人的诱惑。
罪魁祸首却一点都没有欣赏美貌的闲情。左手牵骏马,右手提长鞭,一身猎装,腰跨金刀,背负短弓,皮肤黝黑,两眼放射出逼人的光芒,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生于马,长于马,放牧为生、征战为耕的草原人。
“你要向这位老人家道歉!”
草原少年简短的话里透露出坚持和不容抗拒。
少女的目光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移去,方才发觉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正跌坐在路边,身旁散落着一地的干柴。
以少女的冰雪聪明,很快就猜测到是自己的策马奔驰使得这位老人受惊跌倒。虽然出于面子和骄傲,对于少年蛮横的举动依旧愤愤不平,然而自幼的家教和本身的善良,使得少女吐了吐可爱的舌头,跑到老人面前,把老人搀扶了起来,然后认真的鞠了一个躬,用那甜甜的声音道歉道:“老伯伯,对不起!”
说完更是弯下腰,帮老人捡起了干柴。
“不用不用,老汉自己来就可以了,千万别弄脏了小姐的衣服!”
老人不安的说道,对于如此可爱的少女,任何人都无法真正的生气,倒是让老人过意不去的是这个少女明显是高贵的豪门千金,竟然帮自己这样一个老头收拾散落的干柴,在圣龙这样等级森严的国度里,简直是闻所未闻。
少年也走过来帮忙捡起干柴,他对于少女的举动也大为惊讶,继而产生了极大的好感。这次前来神州,他是带着极大的屈辱而来的,他的族人依附着这些圣龙人,夺取了本该属于他的权力,还将他作为“质子”送到圣京。
“质子!”
多么屈辱的名字,不仅是对于个人的侮辱,而且还是一种国家的悲哀。因为去除某些特殊的政治考虑,只有弱国才会像强国提供质子,以示臣服。
自己的国家要向另一个国家屈服,自己的王位被另一个人所霸占。这一切让少年滋生了仇恨的蔓草。
他恨圣龙——这个生活糜烂的国度;在他的印象里,这些自负为天朝大国的贵族子弟,从来都是蛮不讲理的。今天却没想到这个少女居然能够向一个穷老头道歉,还帮他拾柴禾,真是少见。这样想着的少年对于自己刚才的举动,有些歉意。
可惜少女却对这个欺负她爱马的家伙没有半点原谅的意思,把干柴全部捡起来以后,少女飞身上马,朝少年扮了一个可爱的鬼脸,扬尘而去。
“多谢,多谢!”
老人兀自喃喃自语,一个贵族小姐居然向他道歉,而且还帮他拾起散落的干柴,这事情让老人一时间无法适应。在那少女走了之后,他才回过神来,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拉住也正准备走的那名少年,再三道谢,还要那少年留下姓名。
“我叫提丁!”
少年大笑着上马,朝着圣京的方向,与那少女背道驰去。
提丁!
这个在历史上响当当的名字,这个令圣龙陷入噩梦的称呼,就这样第一次出现在圣龙的大地上。而事实证明,这个名字在不久的未来,将威慑天下。在天的尽头,海的边缘,大地的极限,都会广为流传这个或者令人崇拜、或者令人痛恨、或者令人颤抖、或者令人激动的词汇。
伴随着这个名词的是光荣,是战功,是杀戮,是鲜血。
第一章逍遥其人
坐落在圣龙山山顶的逍遥山庄,正安详的依偎在青山绿水之间。这是一个神秘的山庄,有着非常悠远的故事。在这个古老的山庄里,居住着一个远离红尘,却又与天下兴衰息息相关的家族。百多年来,家族都是一脉单传,根据祖训,每一代的男丁一旦接掌山庄,对外的名字都叫逍遥。
——逍遥山庄的逍遥。
在圣龙的文化渊源中,有一支很独特的文化,那就是侠文化。
十步杀一人,千里行一诺。
这些来自于生活最底层的剑客武士,不愿意象绝大多数圣龙的平民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一辈子,又没有高贵的血统和强大的背景,帮助自己飞黄腾达。唯一的方法就是聚拢起来,在这个圈子里,他们有自己的道德,有自己的法律;他们用自己的剑、自己的血、自己的命来等待获得荣华富贵的机会,于是有了江湖,有了武林……
他们无畏无惧,他们也无法无天。
他们重义气,守诺言。
他们可以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舍弃一切,他们可以为了证明自身价值而流血五步。
他们依附强权,又蔑视强权。
在和平的时候,他们用非常的手段来实现自己心中的公平与正义;而一旦国家社稷出现危难,慷慨赴义、力挽狂澜的也往往是他们。
“朕与众卿家相识于微末,崛起于草莽,纵横江湖,功成庙堂!”
——这是圣太祖对于往事的自白。
不管是否愿意承认,圣龙帝国就是在这些被豪门世族看不起的屠狗之辈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这股势力有着惊人的生命力,尽管建国之后,在朝中对于这股势力进行了大清洗,但是在民间,始终犹如原上之草,无法割除。
圣龙帝国的开国皇帝来自于他们之中,圣龙帝国的众多文臣武将也来自其中,逍遥山庄的第一代逍遥更成为了这种势力的领袖人物。
从帝国建立伊始,第一代逍遥就建立了赫赫功勋,声望之隆,仅次于开国之君圣龙太祖。不过逍遥很聪明,弃官挂印,功成身退,躲过了历代王朝惯有的打下江山后清洗功臣的浩劫。
第一代逍遥虽然退隐了下来,然而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天池剑宗却始终都是举足轻重的江湖力量。圣龙的历代皇帝虽然十分想清除这股势力,但是这股势力以绝对的“侠文化圈”的精神象征,深深的扎根在圣龙的最底层,这使得皇帝们不敢轻举妄动。
这些九五至尊心里很明白,无论皇室对圣龙的豪门贵族再怎样照顾,彼此的姻亲关系再怎样密切,世族再怎样把持朝纲、排斥寒族,也无法抵御整个帝国底层的暴动——前朝就是在这种底层暴动中覆灭的,帝国也是借助这种底层的暴动而崛起的。而最有能力控制这帝国底层的不是官府,却是那个“侠文化圈”,也就是那个逍遥领导的天池剑宗占有绝对力量的江湖和武林。
朝廷即忌讳这股势力,又在某种程度上依赖这股势力。作为双方力量妥协的结果,圣龙皇室默许了这个势力的存在,而逍遥则承诺天池剑宗在皇室面临危难时,将挺身而出。
就这样,圣京成为了帝国绝对的心脏,地上王朝的中心在巍峨的圣龙宫廷之内;地下王朝的中心则是静静的矗立在圣龙山上的逍遥山庄里。地上王朝的传人是圣太祖和他的子孙;地下王朝的君主则自然是历代单传的逍遥,
——江湖中尊称他们为大龙头。
作为大龙头的逍遥,享有绝对的权力,位列地下王国金字塔的顶尖。在大龙头的下面是长老联席会议,协助大龙头处理各项事务、监督大龙头履行自己的职责;再下面是内堂的堂主,负责维持地下王国中枢的日常运作;各地的舵主、香主、坛主犹如封疆大员一般,定期向中枢汇报,接受中枢的审核与奖惩;此外,江湖上还有许多不属于天池剑宗的帮派,则犹如帝国的附属番邦,向大龙头进贡以示忠诚。
这样庞大机制的运行,绝对需要大龙头拥有丰富的经验、绝对的资历和威望,以及事无巨细、亲历亲为的勤快。
然而,这一代的逍遥却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逍遥,同时也无疑是最懒的逍遥。
历代逍遥即位前都已经经历了二十年以上的底层历练,这个逍遥即位时却只有十五岁;历代逍遥都很勤奋,这个逍遥却是懒人中的懒人。
不过这丝毫也没有影响到他对于这个地下王国的绝对统治。
当前任逍遥暴病而亡之后,年仅十五岁的逍遥在帮派内的大老们怀疑的目光中,接过了家族的权力。一时间,天池剑宗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逍遥太年轻了,而且本人又总是一幅懒洋洋、发着呆、提不起精神来的样子,让人无法把他和地下王国的君主相提并论。
族中的元老开始有了异心,想挟天子以令诸侯;各地的坛主、舵主、香主们开始拥权自重;天池剑宗外的各大小门派更是蠢蠢欲动,妄图乘机坐大,重新划分地下王国的势力范围。
最最严重的是,圣龙的皇帝、豪门贵族们把这件事视为铲除天池剑宗的天赐良机,大力扶植各方势力,搞得整个江湖人心惶惶、乱象纷呈。
三年!
仅仅用了三年!
所有小看逍遥的人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三年后的除夕之夜,一直被人看作是白痴摆设的逍遥突然发难,在卧房里杀死了前来探病的、把他当作傀儡的首席长老,随后将依照惯例前来参加年会的帮中反对派势力的首脑共三十五人一网打尽,将他们的副手转为正职,宣誓效忠逍遥。
就这样,仅仅三个月后,逍遥就重新控制了整个天池剑宗。
六个月后,一直保持低调、似乎元气大伤的天池剑宗突然向帮外势力全面开战。十五天内,七十八家帮派被寸断满门,上千人身首异处;天池剑宗所有失去的地盘全部收复,反对天池剑宗的地方官员纷纷失踪;圣龙皇帝和各大豪门家主的枕边,都留下了逍遥的问候信。
就在所有的人惊慌失措,无法决定是应该认输退让还是应该拚个鱼死网破的时候,突然传来了逍遥讲和的口讯。
地下王国再次开会,重新划分了利益范围,幸存的帮派兴高采烈的接收了覆灭者的地盘。
圣龙皇室再次得到了逍遥效忠的保证。
各大豪门发现同意逍遥的合作计划,可以赚取更大的商业利润。
于是感情让位于理智、仇恨臣服于利益,昨天你死我活的敌人今天把酒言欢,昔日的不共戴天之仇变成了现在的平等互利之谊。
就这样,逍遥和他的父辈一样,稳稳的坐在了地下王国的龙椅上,发号施令,生杀予夺。天池剑宗在他的领导下,一改往日清高孤傲、只忠于皇室的作风,大力与其他帮派、各大豪门合作,商业网络遍布天下,与官僚、世族的关系密不可分,实力远远超过了父辈。
虽然,逍遥依然是个一身白衣,满头散发,懒洋洋,笑眯眯的年轻人,但是人们却再也不敢心存不敬了。
在人们的眼里,逍遥的每一个举动都蕴含着深意,即使是看上去最温暖的笑容中也包含着最冰冷的杀机。
这一代的逍遥在获得了历史上最年轻、最懒、最会发呆的逍遥的荣誉之后,又被戴上了最冷血、最残酷、最卑鄙的逍遥的桂冠。
在逍遥的周围,所有的人都战战兢兢,所有的人都提心吊胆,逍遥山庄成为了恐怖的象征,死亡的刑场。
然而,今天的逍遥山庄,却来了一个挑衅的人,他身穿蟒袍、虎背熊腰,虽已经年过花甲,可是依然不怒而威,给人一种震慑的感觉。
只见他走到逍遥山庄的大门前,声音洪亮的大喝道:
“逍遥,你给我滚出来,还我女儿!”
第二章王爷郡主
当挑衅者被带到了逍遥面前,看见那懒洋洋的年轻人正坐在树荫下发呆时,突然想起了关于这个魔鬼的各种传说,刚才的勇气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唯独感觉到的是心中的凉意。
“你好啊,晋阳王!”年轻人亲热的打着招呼。
(完了,逍遥在杀人前,总是对人非常亲热的。听说当初他就是这样一边亲热的招呼着首席长老,一边挥剑把那个可怜的老家伙劈成了两半的。)
“有什么事,你只要派人传一个话就可以了,何必亲自跑来呢?”年轻人站了起来,随手递给王爷一条毛巾,让他擦擦汗。
(惨了,这毛巾一定渗了毒,当初河西节度使就是中了毒以后,全身腐烂而亡的。对了,一定有毒,到时候就会从面部腐烂,死了也没人辨认出来)
可怜的王爷双手颤抖的拿着毛巾,豆大的汗滴更加密集的布满在额前。
“听说你火气很大,不知道在下哪里得罪了?”
(终于来了,逍遥要向我下手了!这小子可是连皇上也不敢惹的主啊,我不想死!)
王爷再也支持不住了,对于死亡的恐惧远远超越了愤怒产生的勇气,只觉得双腿发软,“扑通”一声,一下子摔倒在地。
逍遥又好气又好笑,同时又产生了一丝忧虑。
晋阳王是当今天子的叔叔,执掌着圣龙北方的防务,圣龙帝国最精锐的四大军团有三个在他的麾下。这样一个百万大军的统帅,居然有如此的表现,这不正充分说明了如今的圣龙帝国已经是外强中干、危机重重了吗?
——不过逍遥似乎对于自己为什么会让人如此恐惧一点也没有反省的意思。逍遥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同情心、很好说话、很乐于帮助别人的好青年。这一次的麻烦不正是因为自己乐于助人而引来的吗?(?)
对于王爷的来意逍遥其实很清楚,那就是王爷的女儿、全圣龙第一美女弄玉郡主的离家出走。
萧弄玉的名字是先皇起的,因为这个小丫头出生之后紧紧抓住她皇帝伯伯的佩玉不肯放手,结果是先皇不得不把这块佩玉送给她,还赐名“弄玉”。
不过这个丫头漂亮归漂亮,性格却一点也不像她的名字。
逍遥想到这里,就火冒三丈。
人见人爱的郡主(逍遥除外)小时候体弱多病,结果被疼爱她的先皇送到了逍遥山庄,请求前任逍遥救治。于是好青年逍遥的噩梦也就开始了。
说来也奇怪,这个丫头一到山庄,病就好了,而且皮得像个猴子,尤其喜欢作弄逍遥。偏偏美丽的郡主长的人见人爱,以至于逍遥即使受了欺负,也有怨无处诉。
可怜啊!
“那些被逍遥害死的孤魂野鬼一定会很感激弄玉郡主的”——多年后,一个可爱的少女开玩笑的说。
逍遥作为地下王国的继承人,从小就要学很多东西,从权谋到军事,从治国到经商,从诗赋到礼仪,从天文到地理,古今南北一切大大小小的东西都要学了一个遍。按照第一任逍遥的理论就是身为大龙头,不一定是一个专才,但一定要是一个通才——一个让外行人当你是专家,内行人当你是同行的通才。
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理论指导下,历代的逍遥都很辛苦,以至于后世有人如此评论好青年逍遥的:懒散的举止背后是深深的掩藏,用以保存实力和捕捉最佳的反击时机;夸张的无知后面是广博的学识,足够掌握权力和平息家国的各种危机。
不过用逍遥的话说,那是因为可怜的童年已经将一辈子的勤劳都付出了,所以后半辈子当然只剩下了懒散。
在如此学习重压下的逍遥还要受到顽皮的郡主的骚扰,人生之悲惨可想而知。
由于逍遥看到萧弄玉就有点头疼,所以当这次萧弄玉因为想离家出走而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也就只好一口答应了。
这个时候,王爷终于从恐惧中恢复了过来,对于女儿的强烈牵挂使得他鼓足勇气哀求道:“逍遥公子,请您把小女还我吧,下个月她就要和秦鸣成亲了,到时候不见了人,皇家的脸面也过不去啊!”
“成亲?”
逍遥立即被这个消息引起了极大兴趣,怪不得这个小丫头让自己帮她离家出走呢!
弄玉郡主绝对是一个披着美女外衣的恶魔!
——这一点是逍遥付出惨重代价之后得出的血的教训。
像这样一个小魔女当然不会心甘情愿的乖乖的嫁作人妇,即便对象是从小和她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秦鸣,即便秦鸣是当今圣龙最年轻有为的将军!
这个满脑子王子公主故事、一心想侠女英雄传说的臭丫头,自然不允许自己还没有过一把侠客的瘾,还没有玩一次传说中的爱情就进入“坟墓”——说起来,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一点倒是逍遥教给她的。
综上所述,这个鬼丫头为了满足自己冒险的**,改变一下在她看来百无聊赖的生活,反抗一下父亲给她安排的生活,所以想离家出走。当然,身为一个当朝掌握大权的王爷的女儿,想要离家出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在自己的帮助下,那就成为了不是困难的困难了。
这个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坏,居然敢隐瞒了如此重大的理由,以至于自己以为她不过是闷得太久了,才想出去散散心,为了避免她把过剩的精力发泄到自己的头上,于是自己也就稀里糊涂得差点丢失了一次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丫头的大好机会。
不过现在不同了,知道如此重要的消息之后,逍遥一下子精神振奋,爽快地对王爷说道:“放心吧,我保证在十天内把这个丫头给抓回来!”
如此痛快的答复,使得王爷眨了眨眼睛,又开始疑神疑鬼、忐忑不安了。
逍遥可没有空理会这个王爷了,他兴奋得击了一下掌。
说“十天之内抓回郡主”,绝对不是无的放矢。
天池剑宗的势力遍布天下,即使在遥远的西大陆都安插了他的死士。而且郡主的所有行动都在逍遥的控制之下。虽然逍遥对于郡主的恶作剧很头疼,不过那只是大哥哥对于顽皮的小妹妹的那种无奈,如果有别人妄图伤害郡主的话,逍遥保证这家伙包括这家伙的所有亲人都会生不如死!
把郡主抓回来——把她交给秦鸣——这个小丫头就会受到管教——秦鸣这家伙也会大吃苦头,真是太好玩了!
逍遥高兴得想道。
鉴于圣龙豪门的那些令人想起来就头疼的陈规旧俗,嫁了人的郡主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方便的烦他了。
虽然这意味着可怜的秦鸣要受苦受难了!
虽然秦鸣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为了自己的清静,只好让秦鸣自祈多福吧。
本来嘛,又得到美女,又红袖添香的好事只有无聊的三流才会有,连自己这个地下王朝的君王都碰不到,秦鸣你这家伙在得到了美女之后,付出一点代价也不冤啊!
嘿嘿嘿!
就在逍遥发自肚里的冷笑的时候,远处正在巡边的秦鸣感到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第三章天下名楼
提丁来到圣京转眼已经三天了,这三天让他烦躁不安,犹如一头雄狮被人关入了牢笼,又或者是狠狠的一拳猛打在软软的海绵上,空有敏捷的身手、充沛的精力、旺盛的斗志,却没有一寸用武之地。
提丁啊提丁,这还是你吗?
你还是号称草原第一勇士的提丁吗?
你还是鲜卑部落无敌王子的提丁吗?
每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提丁扪心自问。
圣龙帝国太强大了,自从圣太宗凭借其无敌的军团、充实的国力征服了各国之后,被冠以天可汗的尊称。一时间,圣龙帝国放眼四处,无人能敌。如今的帝国虽然距离天可汗的盛世已经有将近百年了,然而余威尤在。畏惧于天朝的雄威,迷醉于帝国的繁华,依然有无数小国络绎不绝的前来朝奉。
以天下第一强国自居的圣龙,自然不会把前来做人质的一个草原族落的王子放在眼里。主管礼部的官员仅仅是安排了一间破旧的茅屋,就把这只注定在不久的将来令四方血流成河的大漠孤鹰丢在一边,不闻不问了。
被族人背弃的痛苦、被帝国冷落的屈辱、异地生活的窘迫,还有那面对圣龙的繁华所产生的潜在自卑,使得提丁闷闷不乐。
“提丁兄,何必如此愁苦?今日天高气爽,不正是把臂畅游的好日子吗?”
和提丁打招呼的是同样来自北方草原的耶律慕华。
虽然同样是作为质子,不过耶律慕华并没有象提丁那样视此为奇耻大辱。自小身体孱弱、好文厌武的耶律慕华,在尚武的草原部落中本就没有什么机会继承首领的位置,来到圣京做人质倒是正合他瞻仰神州文化的心愿。再加上和在权力斗争中失败、被族人作为牺牲品的提丁不同,他是被父亲派来圣京的代表,衣食无缺,所以来到圣京之后,四处游走,以文会友,很快就小有名气,倒也其乐融融。
大概是由于异地同乡的缘故,又或者是天性热情使然吧,虽然提丁对于耶律慕华的态度始终是不冷不热,但是自从初到圣京的提丁帮他击退了两个无赖的敲诈后,耶律慕华就总是转悠在提丁的身边。偏偏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落难的提丁不得不依靠耶律慕华的资助,自然就无法理直气壮的挥掌驱蝇了。
无可奈何的,提丁被兴致勃勃的耶律慕华拉上了大街。
“看啊!这里真是繁华!”
身旁的苍蝇又开始喋喋不休起来:
“这里的商店星罗棋布,这里的道路四通八达,这里的老百姓都温文尔雅!”
不同于耶律慕华的陶醉,面对着车水马龙的圣京,提丁心中有的却只是厌恶。
真是一个该死的地方,空气是那么的混浊,街道是那么的拥挤,每一个人是那么的奸诈!
提丁不由深深的怀念起大草原,那里的天空是多么的蔚蓝,那里的空气含着泥土的芳香,那里的草原是多么的辽阔,那里的儿郎大胆粗放……还有,那里的骏马在尽情的奔驰!
奔驰?
提丁的心突然间剧烈的跳动起来,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那个策马大道的红衣少女的倩影风姿。
她是多么的骄傲,愤怒之下更平添几分泼辣;
她是多么的可爱,调皮之中还透露一些善良;
她是多么的艳丽,高贵之外又增加几许活力。
那下马时含怒的娇容,那道歉时认真的神情,那临去时恶狠狠的鬼脸……
一幕又一幕的场景在提丁的脑海中轮回滚动。
一丝微笑在脸上难以察觉的挂起。
“提丁兄,提丁兄!”
提丁有些恼怒的看着打断自己美梦的耶律慕华,可惜罪魁祸首毫无反省的自觉,兀自兴奋的叫道:
“提丁兄,看,这就是名扬天下的圣龙第一名楼醉仙居!路经此处,不能不上去啊!”
提丁仰头观望,发觉自己无意间路过了天下闻名的醉仙居。
醉仙居因为圣龙的文坛大豪太白居士而名声鹊起。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道出了一代文豪不拘小节、放浪行骸的名士风流。
相传这位文豪狂傲成性,终因得罪了权贵而遭受放逐。但是无论生活如何坎坷,仕途多么艰辛,这位大文豪始终洒脱奔放,而且嗜酒如命,一句“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引起了无数酒国豪客的共鸣。
据说当年这位大文豪品尝了这座酒楼的特制佳酿之后,赞不绝口,忘乎所以,把手头要做的事情都丢在了脑后,故而有了“天子呼来不上船”之说。
从此之后,这里就成了文人酒客的圣地。在这里流传了无数的酒国传奇,更诞生了无数脍炙人口的诗篇。
酒国豪客在这里狂饮。
翩翩雅士在这里抒情。
这样的所在,自然深深的吸引着一向附庸风雅的耶律慕华。
不过,提丁对于这种文人骚客卖弄风流的地方根本没有好感。
在他的心中真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整天无病呻吟、迷恋风花雪月的民族居然能够压服八荒、威震天下。
这里的官员是那么的贪财,这里的士兵是那么的怕死,这里的百姓是那么的满足,然而这样的国家居然会打败骁勇善战的草原健儿,收服征战为耕的马背勇士,这是为什么?
在他看来,男人就应该大口喝酒,大碗吃肉,手里控着马,刀口淌着血。对于这种拿着小酒盅,一口一口的品味,还要摇头晃脑的掉着文的举动,他感到非常的无聊。
可惜还没等他想好如何推辞,就已经被这个喜好热闹、自诩风流的家伙不由分说的拉了上去,如果有人未卜先知的话,将不得不为命运出人意料的安排而叹息。
圣龙历246年九月初七,被称为“天神之鞭”的提丁和“四海银狐”的逍遥,这两个一生的宿敌,将在那圣龙第一名楼醉仙居上初次相会。
第四章初次相会
由于圣龙三年一度的会试刚刚结束,醉仙居坐满了来自各地的文人墨客。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豪语发自圣龙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圣太宗,正是这位伟大的君主不拘一格的选拔人才,最终促使圣龙帝国迅速强大,在放眼所及的范围内所向披靡,成就了一番霸业。
虽然圣太宗的继承者没有他们的父辈那么伟大,朝政再次被世家大族所垄断,但是三年一度的会试科举却幸运的保留了下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了提拔寒族才俊、充实权力中枢的一个非常好的制度。
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每隔三年,四面八方来的学子汇集圣京,企图用十年(甚至更多年)寒窗学来的知识搏取功名。这些天南地北的书生,在考前考后都会不约而同的聚在这天下第一名楼上,凭吊先贤风采,挥毫方遒文章。
得意者抒发心中畅意,失败者发泄胸中块垒。
同时还时不时的传出有某某穷书生,因为在楼上信笔所题的诗词,被某某达官贵人看见,赏识之下加以提携,甚至许以红粉美眷,从此仕途得意、青云直上。于是走马章台,于是举案齐眉……
无论真实与否,不容置疑的是:这些美丽的传闻进一步激励了那些尚未得志的青年。所以,每年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前来题词赋诗,奢望一举成名,被那些高官显贵采用。
当然,总会有凑巧的那么几个人,日后在科举时得意,在文坛上扬名,在官场内风光,于是这些人早年留下的文章就大大的让酒楼老板发了一笔财,同时也成了向后来者展示前辈如何成功奋斗的铁证。
这些事迹也就自然而然的加入了传说之中,继续成为后来者的神话。
在这样的氛围里,醉仙居的生意真的是很好。
提丁被耶律慕华拉上楼之后,就默默的坐在了一边,并不理会那些在他看来一身酸气的秀才。
即来之,则安之。——这,就是提丁的想法。
提丁,这位一代霸主内心深处的坚忍,往往因为其一生璀璨辉煌的军事神话而被人忽略。人们总是迷醉于他迅速出击、一举歼敌的硬朗的作战风格,同时也畏惧于他那六情不认、顺生逆死的高压统治。在人们的认知里,历史上的提丁可汗是暴君、是恶魔,想当然的也就不可能有好的耐心了。
事实是擅长狩猎的提丁很清楚一个好的猎人,除了要有鹰的眼光、虎的凶猛、豹的敏捷之外,狼的残酷、狐的忍耐都是缺一不可的。所以,圣龙历246年九月初七的提丁,其实是很安静的坐在桌旁,准备象征性的应付一下身边的苍蝇之后,再借故离开。
很可惜的是,虽然提丁并没有惹是生非的打算,却偏偏有麻烦找上了他。
无意的一瞥之间,提丁顿时感到自己的心头巨跳,口干舌燥,这些日子一直在自己梦中暗暗萦绕的那个红衣少女居然就坐在自己对面的酒桌旁,如此戏剧性的发现使得提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几乎怀疑自己正在梦中。
面对着面,提丁的四周已经荡然无存,唯有那少女的一举一动、一蹙一笑,映入提丁的眼中,嵌进提丁的心内。
她是那么的近,又是那么的远。
弹指欲破的肌肤,笑嫣如花的脸庞就在咫尺之间;然而,雍容典雅的仪态、一尘不染的高贵,又给人一种似乎瞻仰到白云流水之外的仙女的梦幻,不由自主的产生顶礼膜拜的冲动。
就在提丁看到红衣少女的同时,少女也发觉了这个欺负了她爱马的“仇人”。微微皱了皱小巧的鼻子,鲜红的小嘴紧紧的闭拢,在不经意间咬住了下唇,黑溜溜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了两圈之后,突然站起了身,朝提丁走来。只见她双手背在身后,走路一蹦一跳,脸上浮现出调皮的微笑。
提丁立刻发觉自己居然开始呼吸不畅,手心出汗。即使面对千军万马也毫无惧色,曾经独闯刀山火海亦镇定自若的提丁,居然在一个圣龙的女子面前,手足无措了。
一阵少女的幽香飘过,令提丁头晕目眩。
更让提丁感到飘然欲仙的是,那个少女居然将头凑到了自己的耳旁,柔软的发丝随着微风拂动在自己的面颊上,痒痒的,麻麻的,热血顿时涌上了提丁的脑门……
“大哥哥,有个坏人想欺负我,你帮帮我好吗?”
少女温柔的声音在提丁的耳旁响起,犹如天纶之音。
几分哀求,几分无助,几分挑动,令人无从拒绝,毫不犹豫的涌起充当护花使者的使命感,愿意用生命和鲜血来保护这位娇艳的佳人,即使冬雷夏雪、山夷地平也在所不惜。
迷糊间,提丁不由自主地用力点了一下头,神情之认真、态度之严肃,似乎在做出毕生的承诺。
“谢谢!”
少女小声地道谢,脸上开心地笑了起来,犹如绽开的鲜花,使人发自内心的感觉到为了这位美人的一切牺牲和付出都是那么的值得。
很可惜,还没等到提丁看个够,少女突然迅速转身,一提气,一跺脚,跳下了楼去,
一道红影,一缕幽香尚还兀自滞留在空间,芳踪却已经不知去向了。
“臭丫头!”
原先坐在少女身旁的男子突然骂了一句,立刻起身欲追,却很不幸的被牢牢记住自己承诺的提丁给挡住了。
提丁这才仔细看了一下对手,说话的是一个懒洋洋的少年,一身白袍,一头散发,脸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令人感觉是在嘲讽着天地的一切;双眸放出柔中带刚的眼神,好像无声的叛逆着人世间的全部。
没有多余的废话,两人立刻动起了手来。
刀剑相交,人影迭起,让酒楼中的那帮书生大开眼界。
提丁越打越心惊,自己从八岁起就开始跟随父汗征战沙场,见惯了血腥和杀戮,十三岁时就已经杀人无数了,十八岁就夺得了草原第一勇士的称号,在这十多年的战争生涯中,还从来没有遇见如此厉害的敌人。
每一招,每一式,都如同天马行空,了无痕迹,偏偏又简捷有效。
永远无法猜测对手会怎样出招,然而一旦出招却又不得不佩服是绝妙好招。犹如在下棋,对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但是每一个棋子都蕴含深意,一个应付不对,随之而来的绵绵后招就会把你杀得个片甲不留。
在从小的厮杀中养成了野兽般敏捷的提丁,唯有以自己独一无二的直觉去应对,蓦然发觉这场比斗对于自己的武学真是一次难得的提高。
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这些年来自己打遍草原无敌手,在得意之余,由于少了旗鼓相当的对手,而使得武功也处于停滞不前的境地。
眼前的对手武功绝对不在自己之下,而且每一次出手,无论是防御还是进攻都是那么的有新意,令人无法捉摸,顿时让自己领悟到了不少平时根本无法获得的灵感。
提丁越打也兴奋,越打越开心,金刀狂舞,劲气四溢。幸而被与他对敌的少年用内劲罩住,否则整个楼层恐怕就要惨受鱼池之殃了,至于那些本来优哉游哉的品尝着美酒佳酿,咀嚼着诗词歌赋的文人早已作了鸟兽散。
“痛快!痛快!”
提丁大叫着,早已忘记为何打架了,兴奋的问道:
“朋友好身手,敢问尊姓大名?”
“我叫逍遥!”
少年懒洋洋的声音里面透露出无奈,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好青年,自然半点都没有提丁嗜武成狂的不良倾向。
第五章打斗交情
“哈哈,今天打得真是痛快!我们先喝点酒再打如何?”
提丁依然处於非常的兴奋之中。
逍遥翻了一下白眼。
喝酒?要不是自己刚才竭力把四溢的劲气收拢,整幢醉仙居恐怕就要毁在这个家夥手里了,还喝什麽酒?
不过逍遥并不反对停战,事实上这一战简直是莫名其妙,他早就不想打了,只是在这头蛮牛凌厉的攻击下停不下来罢了。想起挑起这场打斗的罪魁祸首萧弄玉,他就气得咬牙。
自从在逍遥山庄夸下海口之後,逍遥很快就发觉事情不那麽容易──这个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难对付。高贵的身份、惊豔的容貌、一流的身手、刁钻的性格、精怪的点子都成了她克敌制胜的法宝。天池剑宗独当一面的干将、逍遥山庄威震武林的高手,都一一败北。
最後逍遥终於坐不下去了,只好亲自出马,费了好大功夫,才把这个丫头押回了圣京。
结果令逍遥大丢面子的是,居然临到家门口还给这丫头耍了一下,找了这麽一个愣头青,和自己乱七八糟的大打一场。
反正现在去追那个丫头也已经来不及了,逍遥无可无不可的决定和这个家夥喝几杯。他倒也不担心萧弄玉会跑到哪里去,逍遥山庄想找的人是永远躲不了的。如今的逍遥反而是对於眼前的对手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这个家夥简直天生就是一个战斗的机器,与生俱来的神力、起於自然的洞察力、媲美猛兽的敏捷,使得逍遥越打越心惊。
一向生性疏懒的逍遥可不想和这头蛮牛多耗力气,所以停战的建议正中下怀。
提丁见对方答应了自己的要求,更是高兴,当下麻利的将已经狼籍的酒楼整出一块空地,摆好桌椅,大喝一声:“拿酒来!”
过了良久,酒店的老板方才战战兢兢得踱过来,逍遥毫不怀疑,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自己和这个草原青年一定早就挫骨扬灰了。其实,醉仙居本来也请有保镖,不过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看到两人的激战之後,当然没有什麽人愿意去做冤大头。
这边等得不耐烦的提丁不由恼怒道:“这麽慢干什麽?这里的损失咱家来付!”
说著把手掏到怀里,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是囊肿羞涩,偏偏耶律慕华这只讨厌的苍蝇,平时紧随左右,赶都赶不走,如今却早不知溜到哪里去了,一时间,大是尴尬。这手放著也不是,拿出来也不是。
逍遥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两锭金子,谈谈的道:“今天这场酒就由在下请吧!”
“是,是,老汉这就去准备!”
老板见到了钱,立刻眼睛发亮,这麽多的钱足够赔偿酒楼的损失有余了,当下态度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这怎麽好意思!”
一旁的提丁不安的挠了挠头,他原先的想法很简单,难得碰到了如此旗鼓相当的对手,按照大草原的规矩,就应该大碗酒大碗肉的招待;当然,他私心里还有一个会让逍遥吐血的想法,那就是两人成为了朋友之後,就可以经常找逍遥打架了。在圣龙的这些日子,可把这个武痴给憋坏了,如今天上掉下来一个陪练的,自然是要百般巴结。只是没想到钱包不争气,还落得欠逍遥一个人情,不由使得这位叱吒草原的王子很狼狈。
逍遥并不知道这家夥会有这麽多的想法,他也是有心结交这个朋友,当下淡淡的说道:“千金易得,良友难求!这位兄台看来是草原的健儿,想必不会婆婆妈妈的吧!”
“说得好!”
提丁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这句话是说到他心里去了。他一直就崇拜那些义气为先、肝胆相照的英雄,在目睹了大草原部落因为分裂而内争不休、外侮不断之後,更是希望能够结交天下的豪杰,统一大草原,使自己的部落不再受欺负。听了逍遥的话後,他对於眼前的这个不仅武功卓绝,而且还为人如此豪爽的白衣少年更是大有好感,。
这时候的提丁想起了一个流落到草原来的圣龙书生给他讲的故事:圣龙古时候有一个杰出的帝王,在年轻的时候游历天下,结识了几个年纪相仿、意气相投的好朋友,并且结为异性兄弟。後来在这些兄弟的帮助下,终於打出一片江山,成就一番霸业。而这几个异性兄弟生死与共、艰苦创业的故事也成为美谈而流芳百世。
於是,在提丁的内心突然涌起了一个念头,和这个少年结拜为兄弟,让他成为自己一统草原的左膀右臂。
怀著这个想法的提丁,大大咧咧的叫了三坛烈酒,要了两只海碗,点了几个下酒的菜,就向逍遥敬起酒来。
逍遥也不推辞,他知道象这样的草原人,如果在他面前不能喝酒的话,是得不到他们的尊敬的。虽然逍遥的酒量并不好,不过一身深厚的内功,早在酒精下肚时,便逼出了体外。
提丁傻傻的看著逍遥面不改色的把这一大碗酒喝了下去,顿时呆住了。
按照他原先的设计,虽然逍遥武功不错,人也爽快,不过看他那文弱的样子,肯定不会喝酒,到时候灌得迷迷糊糊的,就可以骗他和自己结拜了。
没想到逍遥这麽厉害,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开口,要是贸然提出的话,万一被人家拒绝,那实在是没有面子。
逍遥奇怪的看著这个发呆的家夥,忍不住咳了一声,叫道:“兄台,该你了!”
“哦,”
提丁随口应了一声,拿起了碗,也是一饮而尽,继而酒助人胆,终於开口问道:“我听说在圣龙有不同姓的朋友因为意气相投而结为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一件传为美谈的事情。今天长生天保佑,让我遇到了好朋友你,真是大大的投缘,不如咱们也效法先贤,来个结拜兄弟如何?”
提丁说完这段话,不由有点忐忑,他已经是竭尽全力学著圣龙人那样文绉绉的说话了,好不别扭。更让他担心的是逍遥万一一口拒绝,那他就真的很没面子了。
“好啊!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逍遥一边微笑著说道,一边回敬了提丁一杯酒。他也很喜欢这个憨直的草原青年,更主要的是因为近来草原部族的战争频繁,兼并激烈,既妨碍到了圣龙的商贸,还对圣龙北方的安全造成了隐患,所以他也十分想拉拢一些草原的杰出人物,增强对草原的影响。
提丁咧著嘴呵呵大笑,虽然以他对於圣龙文字的理解,根本就没有听懂逍遥的话,不过从逍遥的神情和举动中还是明白了逍遥并没有拒绝他,不由得放下了一颗心。
忽然逍遥皱著眉说道:“可是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做,这可没法结拜啊!”
“什麽事情?”
提丁被逍遥说得有些紧张,连忙问道。
逍遥悠闲的挟了一口菜,一边放入嘴里品尝,一边慢悠悠的说道:“我还不知道兄太高姓大名,这可如何结拜?”
“啊!”
提丁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还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字就要求人家和自己结拜,也的确是有些唐突。
他急忙抱拳说道:“在下是鲜卑部族的提丁!”
第六章义结金兰
提丁?
鲜卑部族的提丁?
逍遥皱了皱眉,对於这个名字他是早有耳闻。
身为圣龙地下王国的君主,逍遥不仅要仲裁江湖武林的恩怨争斗,还要处理庞大的商业网络的运营,这就要求他对於天下大事、朝野势力都必须了如指掌。
虽然大草原距离圣龙很遥远,──不仅仅是路程,更多的是两地的生活、风俗以及习惯。但是由於大草原是大陆公路连接圣龙和大食、印月乃至西大陆的必经之地,直接影响到了丝绸之路的运作;同时,逍遥也一直担忧大草原那些精於骑射、征战为耕的民族日後很有可能成为圣龙北方的大患,所以始终都很关注那里的变化。
鲜卑部族的提丁,实在是近年来大草原的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
正是由於有了号称草原第一勇士和鲜卑无敌王子的天神之鞭提丁,鲜卑部族才能在短短的五、六年里迅速崛起,很快就成了草原数一数二的大部落,隐隐有统一草原的气势。
而这位战场上神勇的统帅,也一直在草原上作为一名传奇的英雄而广为流传。传说中,这个鲜卑部族的王子,在开战时常常戴著一个狰狞的面具,披著一件黑色的斗蓬,所到之处令人闻风丧胆。
此外,这位王子不仅仅是一个勇贯三军的猛将,还是一个足智多谋的战略高手。逍遥曾经仔细研究过他指挥的几场战斗,无论是战术的运用,还是战略的部署都令人拍案叫绝,实在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军事鬼才,在大草原上享有常胜不败的美誉。
直到最近,鲜卑部族发生内乱,老可汗病危,其弟摄政,提丁王子被派遣到圣京做人质,方才暂时平息了鲜卑部族咄咄逼人的锋芒。
逍遥万万没想到,这个被自己列为草原非常危险人物的提丁,居然会和自己在圣京,还结拜为兄弟。
提丁并没有注意到逍遥神色的变化,他非常认真的把从老板那里搞来的香火插在窗前,然後拿来了两只碗,倒上了酒。紧接著,他拿出刀来,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滴入了碗中。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後,他将刀柄倒转,递给了逍遥。
逍遥略一犹豫,虽然他一直很担忧北方的局势,不过他是一个生性豁达的人,并没有一般圣龙人那种门户之见和自尊自大,见到提丁如此认真,再加上两人相处也确实如此投机,当下还是决定和提丁结拜为兄弟。
只见逍遥一把接过了提丁递来的刀,同样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滴入碗中,与提丁的鲜血混杂在一起。
两人跪在地上,面对皎月,提丁首先开口道:“苍天在上,弟子提丁愿与逍遥结为异性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共创一番大业,齐享江山社稷!如有背誓,罚提丁这辈子不能弯弓搭箭、驰骋沙场!”
逍遥心中一凛,虽然他早已经发觉这位锋芒毕露的鲜卑王子决非池中之物,不过也只是注意到他超凡的军事才华,却没想到这家夥居然还有如此雄心,这绝非圣龙之福!
不过既然已经答应和他结义,也就不好推托了。同时逍遥也颇为感动这家夥的推心置腹,要知道草原人一生最是好勇斗狠,崇尚武力,如果不能够在战场上扬威的话,无异於废人,将受到族人的唾弃,绝对生不如死,所以这个誓言是极重的。
所以,逍遥当下也捧著酒杯,抬头仰望苍天,朗朗说道:“弟子逍遥,愿与提丁结为异性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拯救天下危难,荡平世间不公!如违此誓,逍遥愿受天地之罚,身败名裂,不为家国所容!”
说完,两人将碗中的血酒一饮而尽,摔碗於地,双手相执,仰天大笑。
两人都是经历了生死磨难之人,早已将生死二字付置淡然,故而谁也没有把那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说法拿出来。他们的誓言虽然各有所图,但是却都真心诚意,发自肺腑,自有一股天地间的豪气。
两人相视之间,一股英雄相惜之情油然而生。
结拜金兰完毕,一序年次,提丁二十三岁为长,逍遥十九岁为幼。
提丁哈哈大笑著,更是一碗接一碗的敬逍遥,这家夥并不知道逍遥有逼酒体外的功夫,看著逍遥如此面不改色,更是大为钦佩。
酒过三巡之後,提丁已是面红耳赤,逍遥虽然用内力不断将酒逼出,但毕竟本就不胜酒力,也有些东倒西歪了。
这个时候只听提丁大著舌头说道:“兄弟,实不相瞒,哥哥我是鲜卑部族的王子,在大草原上那可是人人都知道的第一勇士,没想到却被那些混蛋设计把哥哥我发放到圣京。不过长生天保佑,让哥哥遇到了兄弟你这样一个好汉子!只要咱们哥俩联手,就一定能够统一大草原!”
逍遥皱眉道:“为什麽一定要统一大草原呢?自圣太宗之後,草原与神州一直开设商埠,互通有无,草原部落只要臣服圣上,便可以安居乐业,自食其力。何苦妄开战段,弄得生灵涂炭?”
“不对,不对!”
提丁激动的拍著桌子大叫道:“兄弟,你是圣龙人,不知道大草原的苦处。
我们这些草原人生来就不断的争斗厮杀,甚至为了一块羊皮、一口高粱,就要血流遍野!好不容易得来的牛羊、物品,在和你们圣龙人、大食人的交易中饱受盘削,就算明知道吃亏了也只好往肚子里吞!还有,那些强国根本没有带给我们大草原任何好处,有的只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挑动大草原部族之间不断的争斗,然而大草原的部族却不得不年年向这些强国献上牛羊和子女,──即使自己的物品还不够用。
这,就是你说的安居乐业?
这一切是为什麽呢?
还不是因为我们草原人一直以来窝里斗,在不断的内耗中削弱了力量。结果是我们草原人不仅要受圣龙人、大食人、大陆公国人的欺压,更受到了草原人自己的压迫。那些脑满肥肠的族长和首领有温暖的帐篷、有女人和牛羊,而大草原的勇士却忍饥挨饿。这太不公平了,所以我要统一大草原,让那些真正的勇士享受荣誉和财富,让大草原的族人不再有争斗,不再受那些商人的欺负,让大草原的部落不必年年向那些强国进贡,把这些进贡的物品分发给大草原的子民,让他们生活的更好!
这,难道不对吗?“
逍遥无言以对。
作为一个圣龙人,他一直考虑的是圣龙的兴衰大业,根本没有去想过其他。原本在他看来,草原人的掠杀来自於其本质的野蛮和贪棼,却没想到提丁对於统一草原居然有著如此堂皇的理由。
不过逍遥却难以反驳,圣龙人不也在同样的追求著自身生存、安全、富裕和强大吗?如果是从一个草原人立场上看,提丁的想法实在无可厚非。
可是从圣龙人的立场来看,草原的统一就意味著圣龙的北方受到严重的威胁。
从圣太宗一番作为之後,圣龙空前强盛,地缘辽阔,在东部、南部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汪洋,在西部是无法逾越的崇山峻林,这些地方虽然也有一些隐患,但绝对不足以动摇圣龙的根本,只有北方……
──北方即是圣龙扩张的前沿,又是圣龙遭受侵略的基地。
在数百年之後,继圣太宗之後又一位神州的骄子──风雨曾经如此评价圣龙:“圣龙乃百战之地,兴则足以扩张天下,衰则必受天下所制。”
在逍遥的时代,虽然由於还没有什麽强国能够跨越汪洋对於圣龙产生致命的威胁,因而百战之地的危险性尚未如此严重,但是在和大草原的力量对比,却已经正如风雨所说的“兴则足以扩张天下,衰则必受天下所制”那样,生死攸关。
如果圣龙兴盛,草原分裂,则圣龙帝国可以通过草原将势力和影响经丝绸之路渗透到东西大陆的各个角落,从而产生各国尊奉圣太宗为“天可汗”的盛况。
如果草原统一、圣龙衰落,则神州大地将成为游牧民族骑狩的猎场,同时在帝国衰弱之际,南方的蛮夷部族、东方的岛国倭寇、西面的印月、大食、高唐、羌狄都会蠢蠢欲动,到时候整个神州都将处於水生火热之中,到时候每一寸土地都会弥漫硝烟和战火,每一个村落都会遭遇洗劫和掠夺。习惯於用城墙防卫自己土地和田园的圣龙人,一旦城墙和要塞被攻克,将会完全**的展现在敌人面前,一对一的作战中,手持耕具的农民绝对不是猎人和强盗的对手,习惯安逸生活的圣龙男儿更是难以抗衡生来就学会杀戮和掠夺的蛮族。
圣龙的家园将被洗劫一空,圣龙的女子将惨受蹂躏,圣龙的青壮将会成为奴隶,圣龙的老弱将在贫病饥饿中死亡……
这种情况,是作为圣龙人的逍遥绝不允许发生的。
难道真的是命运弄人,让自己和这个一见如故的好兄弟注定要兵戈相向吗?
逍遥的心情有些沈重。
第七章杀与不杀
难堪的沈默之後,逍遥摇了摇头,说道:“大哥真是好雄心、好壮志!可是统一草原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首先,鲜卑部族如今就有大哥的反对者,草原更是不乏强势部落。就算你能够打败草原所有的对手,大食、印月、大陆公国这些国家会坐视草原的强大吗?你准备如何处理同圣龙的关系?难道把战场再扩大到整个天下吗?”
提丁仰头大笑道:“打天下讲究的是实力。鲜卑部族现在掌握在懦夫的手里,只要机会到来,我悄悄潜回部落,杀了这帮混蛋,让我父汗老老实实退位,就没有什麽内患了。我相信整个部族的勇士都会义无反顾地站在我这边的,因为我可以带他们获得荣誉和财富,让他们拥有地位和女人!
至於草原的强势部族更是不足为惧,首先我会把我的妹妹嫁给耶律部族,然後联合鲜卑和耶律两部族的力量,全力攻打贺联部族,唯一有实力解救贺联部族的是呼兰族,可惜呼兰族的族长离死还差一口气,他的部族内斗还来不及,根本就没有时间来管这档子闲事。等打下了贺联部族之後,呼兰部族也就独木难支了。整个草原最强大的三个部落都被解决了,还有谁敢与我抗衡?
说到那些强国就更不值一提了,这些国家都只不过是虚张声势,他们巴不得草原人打得不可开交,当然不会劳师动众的远征,等到我把草原统一了之後,那就不是他们打不打我的问题了,而是我打不打他们了。这些国家养尊处优惯了,平时耀武扬威还可以,让他们真刀真枪的打仗,怎麽可能是我们草原健儿的对手?
兄弟,到时候我们联手,把所有的土地都变成我们的猎场,直到天的尽头,海的边缘,大地的极限……“
逍遥越听越心惊,发觉自己真的是太小窥这个家夥了。一开始提丁给逍遥的感觉只是一个鲁莽的家夥,然後又觉得这家夥很憨直可爱。当发觉这家夥身份时,才知道原来这个草原来的愣头青居然是近年来北方异军突起的一位优秀军事统帅。
而如今,随著言谈的深入,方才感受到提丁此人不仅仅是野心勃勃,而且还功於权谋,心狠手辣,竟然想要逼自己的父亲退位,又想征服其他国家。
虽然逍遥也成长於权力斗争的氛围之中,他在巩固自己的权位也是同样无所不用其极,对於落水狗也是痛打不已。但是面对著一个对於自己国家、民族产生严重威胁的对手时,逍遥可就半点也没有什麽惺惺相惜的感觉了。
“大哥的盛情小弟恐怕无法领受了!身为圣龙人,不敢另投他国!”
逍遥一边喝著酒以掩饰心中的震惊,一边若无其事的淡淡地说道。
“兄弟这句话就大大地说错了!”
提丁并没有察觉逍遥语气的变化,依然非常豪爽的说道,“你们圣太宗不也说过‘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吗?在圣龙帝国的名将贤相中,不也有许多异国之人吗?其实谁坐天下只有那些贵族才会去计较,老百姓可不管,他们要的是丰衣足食,太太平平!看看现在的圣龙吧,那些达官贵人根本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有才华的人也得不到提拔,我来的时候就听到了你们的一个大诗人写了这样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朝廷还不如让我们兄弟打下来自己坐呢!我相信绝对比现在的这个狗皇帝坐得好!“
兴奋的提丁有些手舞足蹈。
杀?
不杀?
逍遥在心里抉择著。毫无疑问这家夥以後绝对是圣龙的心腹大患,最好的办法当然是乘现在他喝得醉醺醺的,又对自己毫无提防的情况下一劳永逸的解决掉。可是这麽做的话,自己实在有些於心不忍;而且剑走双锋,如果能够让这个混世魔王有限度的闹一下,借此机会肃清圣龙的腐朽势力、振醒自我陶醉的圣龙民众,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问题是能够把这个混世魔王控制住吗?
如此想著的逍遥,表面上却是点滴不露,摇著头说道:“非也非也,圣龙始终是圣龙人的圣龙,圣龙的皇帝不好可以反掉,圣龙的官吏不好可以杀掉,但是圣龙永远都是由圣龙人来自己决定的圣龙。在圣龙有一句俗话:”士可杀不可辱‘,不管圣龙的皇帝多麽昏庸,圣龙的官吏多麽无能,圣龙的子民多麽麻木,但是一旦有外人想要统治圣龙的话,圣龙人就一定会团结起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大概是一时间被逍遥拗口的话绕住了,提丁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睛,这才说道:“那好办啊,你先帮我打下草原,我再带著草原的健儿帮你夺取圣龙,到时候兄弟你来统治圣龙,哥哥我统治大草原,咱们兄弟共享江山富贵,世世代代,子子孙孙和睦相处,草原圣龙亲如一家,永为一体!”
如此出人意料的话语,让逍遥也不由一愣,把原准备偷袭的功力放了下来,虽然提丁说过的要出兵帮助逍遥夺取圣龙的话,让逍遥有些啼笑皆非,那是标准的强者为王的草原人的逻辑,在圣龙要这麽干,自己非得遗臭万年不可。但是对於提丁所说的草原圣龙亲如一家、永为一体的话,却让逍遥深思起来。
亲如一家,永为一体!
是啊,圣龙草原亲如一家、永为一体,这是多麽好的事情啊!
如果这样的话,圣龙就再也不必把大量的军费放在北方的国防上了,大批精锐的军队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东南方的那些海盗倭人了,有著大草原作为天然屏障的圣龙,等於有了巩固的大後方,不再是四战之地了,南方的跳梁小丑将不战自溃,东面的浪人之国更将被直捣黄龙,泱泱帝国将无外患。
可惜无情的现实是:这些年来圣龙和草原互相仇视,谁强大了都想压倒另一方。
在草原强大的时候好战的游牧民族四处放火烧杀掠夺,强抢圣龙的粮食牛羊和女人,还强迫圣龙和勤,被圣龙的士族视为奇耻大辱,椎心泣血的想著要复仇。
圣龙强大时,草原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圣龙勇士横扫千里,杀敌万计,迫使草原人迁地避战,其後又实施以夷制夷的方略,搞得草原四分五裂,征战不休。
就这样,圣龙成了草原人梦中的天堂,草原成了圣龙心头的梗刺。
连年的战争培养了世代的仇恨,要想将这种仇恨化解,谈何容易?
逍遥苦笑,虽然提丁的话让自己很动心,但是这只不过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而已。姑且不说是否能够如提丁所愿,在统一草原之後又打下圣龙,就算真的打下了圣龙,在权力的面前会有永恒的承诺吗?更何况自己再怎麽胆大妄为,引狼入室的勾当也是万万不敢玩的,个人荣辱事小,国家兴亡才是至关重要。
退一万步讲,与草原世代和睦真的符合圣龙的利益吗?逍遥想起了一句名言:“内无法拂之士,外无强敌忧患,国恒亡!”没有了外患的存在,必将使得原本就麻木的圣龙人更加麻木,天下如此之大,谁知道在海的对岸、山的那头会不会有强国崛起,如果在後世又出现一个强国踏破万重浪,翻过千重岭杀过来,没有了忧患意识、沈迷於歌舞太平的圣龙还能够抵挡吗?
对於圣龙而言,最好的办法无疑是让一个分裂的、敌对的草原继续存在,让它既不能够给自己带来毁灭的威胁,又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强敌在侧,忘战必危!
对不起了,提丁!
逍遥暗中向提丁道了一声歉,散去的功力再次聚拢,国家为重的思想再次占据主导地位,右手扬起准备挥向正在搜肠刮肚、想著如何说服逍遥的提丁。
“咚!”
……
十二下沈重洪亮的锺声,以及随後缭绕不散的回音,打破了有些沈寂的圣京,习惯於太平无事的人们终於也有了大事发生的压迫。
相对於并不熟悉圣龙、兀自坐著喝酒沈思的提丁,对於圣龙礼仪了如指掌的逍遥“霍”的站立起来,脑海中的第一感觉是:“宫廷有变!”